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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仙降神临 /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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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荆轲听得入神,开始细细品味这首诗中的意境。梅楚曦同样也是听得入神,但却是努力回想着自己到底能记得多少句。他只记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自己这四句诗很熟悉,好像曾经在哪里听过,但又不知道是谁写的。
  特别是后两句好像跟“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意境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后者比较粗俗点罢了。今日听到钟灵念出来,原来这首诗竟是李白这小子写的,看来他生前也是穷鬼一个,如果不是穷鬼,绝对写不出这样的意境来。听说他还是个酒鬼,恐怕他以前喝的那些酒不是蹭别人的,就是赊账赊来的了!哈哈,看来真的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诗仙也不过尔尔!也是都有穷着乐的时候!
  荆轲见梅楚曦突然间大笑起来,就问道“梅兄弟,你也觉得这首诗写的很好吗?很豪放不羁是吗?”荆轲却不知道就只过了这么一会时间,梅楚曦的心理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只是梅楚曦的大笑跟这诗是否写得不羁与豪放完全无关。
  梅楚曦听到荆轲在问自己的意见,突然觉得有点尴尬,于是便嘿嘿尬笑道“对啊,这首诗写得特别好,特别豪放不羁,尤其是那“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两句真是深得我心!深知我意啊!”荆轲也是觉得这两句是最是不羁,也最符合自己生前写照的,所以特别能引起他的共鸣。众所周知,荆轲生前就是一个剑客,游历四方,饮马江湖,仗剑走天涯就是他一直向往的生活。要不是他那时还心系社稷安危,这世上哪还能有荆轲刺秦王那段千古流传的故事?
  既然话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剖析一下为什么荆轲要刺杀秦王的原因。是人都会死,也会非常畏惧死亡。就连一统六国后的秦王还企图为了逃脱死亡而费尽心机地炼制长生不死药,更别说当时名不见经传的荆轲了。
  荆轲为什么就算拼上性命也想要完成这一次把握不是很大的刺杀行动,要知道秦王的侍卫必将是秦王的亲信,即使荆轲刺杀成功,秦王的亲信也必将为秦王复仇,荆轲亦难逃一死。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次刺杀行动成为了后人眼中的传奇?其实荆轲的一生可悲可叹,幼时因为受到长平之战带来的影响,亲眼看到过战争中战火的残酷无情,无疑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荆轲自小就看着战争杀戮,在当时那个黑暗的年代,他几乎对整个时代都绝望了,万念俱灰之下他选择了做一名刺客,以杀止杀,如果可以的话,他立志要用生命来换取或许只是一时间的和平。后来有一次,他游历到了燕国,在田光极力地推荐下,他才有机会认识了燕太子丹。
  太子丹当时也是对荆轲礼遇有加,荆轲本是一个知恩图报之人,他愿意为报太子丹礼遇之恩而肝脑涂地。所以当秦国灭赵后,兵锋直指燕国南界时,太子丹非常害怕,决定派荆轲入秦行刺秦王,荆轲知道这次是回报太子丹礼遇之恩的最好时机了,也是义无反顾,视死如归地去执行这次不归的任务,这也正是他为人慷慨侠义的表现。
  易水歌这首诗歌表达了当时荆轲一种怎样的心情?这首诗歌中充斥着死亡的气息,荆轲是真的不怕死吗?是人都会怕死,但为了心中大义他死而无憾。这是一位英雄抱着必死的决心英勇就义的心情,如果他的死能换来一时的天下安宁,那他的死又有何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显然荆轲的死是重于泰山的,以致后人称之为传奇。所以当荆轲听到钟灵念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两句诗时,自己竟是听得入了迷,原来他竟是想到了自己生前的往事。荆轲甚至认为,他本来就是为了刺杀秦王而生的,哪怕就是搭上性命也是无惧,直到现在他仍然对当初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
  荆轲豪爽地笑道“钟姑娘念得真是太好了,这首诗也是写得太好了,如果有机会结识这位叫李白的诗人,我一定与他痛饮十杯,以表示我对他那不羁和豪爽的敬佩和欣赏!”“荆轲大哥过奖了,我的气度实在是比不上李太白。”钟灵谦虚道。
  “荆轲大哥,你若是想要跟李白喝酒,你那十杯可不行!恐怕连漱口都不够的。再说了,你如果要和他喝一次酒的话,估计你一个月的俸禄就给喝没了,哈哈!”梅楚曦跟荆轲开玩笑道。荆轲愣了愣,问钟灵道“钟姑娘,梅兄弟这话说的可是实情?那位李白不仅能善诗词歌赋,居然还善酒行令?”钟灵回答道“嗯,梅大哥说得不错,李太白被世人号称诗酒双绝,亦称为仙。”
  “李白作诗一流,喝酒也很厉害。李白嗜酒如命,因为酒是激发他创作灵感的灵丹妙药。你从刚才我背诵的那首将进酒就不难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喜欢喝酒的人。李白在京城的名气很大,所以每次都会有人争相邀他赴宴,李白也是来者不拒,陪大家开怀畅饮,有一次竟连续喝了两天一夜,一直没有休息停歇,让人十分佩服。”
  “李白钟爱喝酒,这是一件所有人都承认的事情,不单是李白自己,经常在诗歌当中提到酒,充满豪放洒脱的情怀,即便是在别人的诗文当中,李白同样也是一个“酒中仙”可以这样说,如果没了酒,李白可能就会少创作出非常多的流传至今而又脍炙人口的佳作。”钟灵把自己对李白的看法和理解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荆轲。
  “呵呵,怪不得此人会如此豪放与不羁,原来竟是个嗜酒如命之人,荆轲佩服!可能正如梅兄弟说的那样,或许我一月的俸禄还真不够和他痛饮一番。”荆轲佩服道。
  “那等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后,我们兄弟俩痛饮一番就好了。荆轲大哥何必跟李白比酒量呢?你有你的长处,他有他的短处,你当年适逢乱世,自当以社稷为己任,李白生活在盛世,性格自然是要比你不羁和潇洒一点。如果把你放到唐朝,我估计你也会是一个大诗人和大酒缸,呵呵!”梅楚曦笑道。
  “也是,现在我们先得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这些鸡实在是令人感到厌恶。”荆轲的思绪被梅楚曦拉回金鸡山。“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这些鸡一到这里就自行散去了,好像对这里的区域十分忌惮。”荆轲好奇地问道。
  “我想,这里已经不是鸡群的地界了,之前那些乌鸦在山腹中没有攻击我们,难道他们是要等我们来到这里才动手吗?”梅楚曦自言自语地说道。他话还没说完,远处就传来“哇-哇”的叫声。真是张乌鸦嘴!说什么来什么!这是好话不出门,坏话传千里的节奏啊!梅楚曦暗骂道。
  他迅速从身后拿出船桨,摆好架势准备迎敌。钟灵心中也是一凛,忙握紧“不归”警惕地凝望着上空。只见一大群黑乌鸦黑压压的一片正往这两人头上飞来,数量之多实在难以估计。况且,那些乌鸦群占有绝对的先天优势,只要它们从上往下俯冲攻过来,梅楚曦和钟灵的肉身之躯实在是避无可避。“梅大哥,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冲过去吗?”钟灵焦急地问道。
  梅楚曦此时也是急得背脊直冒冷汗。“这些乌鸦数量太多,如果我们硬冲过去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变成残废。它们首先会攻击人的眼睛,等到对手失去视觉后,它们才会尽全力的攻击。特别是乌鸦的爪子,非常锋利,如果我们不小心被抓到的话,估计不会比刚才那群鸡伤得轻。”梅楚曦给钟灵解释道。
  “那我们现在是进还是退?”钟灵的追问再一次使梅楚曦倍感压力。硬闯过去梅楚曦并没有把握,因为他们将要面临的对手是成百上千只乌鸦。跟刚才在山腹中挑战鸡群的情况完全不同,乌鸦的智商不是那群鸡可以比拟的。梅楚曦曾以前读过一些科学报道,据说乌鸦是智商仅次人类的动物。
  据研究,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它们能在人类以外的动物界中具有独到的使用甚至制造工具达到目的的能力,即使是灵长类的猿猴也不过只能使用工具借助石块砸开坚果。它们还能够根据容器的形状准确判断所需食物的位置和体积,“乌鸦喝水”的故事反映了其思维的巧妙。
  乌鸦不仅聪明,胆子还很大,根本无鸟能比。不管什么动物它都不怕,即使是空中霸主它也不放在眼里,骑在一些猛禽身上搭顺风车已经见怪不怪。乌鸦一点都不怕老鹰之类的猛禽,由于它们是成群结队的,打不过的时候会呼叫附近的伙伴。在和老鹰争食时,它们会呼唤伙伴过来打群架,直至把老鹰打得满天飘毛。
  这也是为什么梅楚曦面对乌鸦群时倍感压力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他现在确实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去对付那群乌鸦。目前留给他考虑计策的时间并不多了,眼看那群乌鸦就要朝他们飞过来了,他们现在实在是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进退两难。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荆轲突然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但是目前他们要做的就是先要避开这群乌鸦的锋芒,于是荆轲建议梅楚曦和钟灵二人先退回山腹中的山壁上再做计较。梅楚曦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暂且先听听荆轲那个大胆的假设了再说了。二人听从了荆轲的建议,立刻转头往满是鸡群的山腹中跑去。
  两人使出各自的轻身功夫再次跃上了山壁上的洞口,就像挂腊肠般吊在山壁上。幸好那鸡群还没有察觉到二人突然的去而复返,并没有在山腹中聚集在一起。梅楚曦和钟灵得以喘上一口气后,梅楚曦问荆轲道“荆轲大哥,你刚才所说的大胆假设是什么?无论如何,我们都得先试一下,总比我们现在就要硬闯乌鸦群要强一点。”
  荆轲此时也不再卖关子了,急忙说道“乌鸦智高,也多疑,如果我们可以利用乌鸦多疑的性格来对付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许我们还能坐收渔翁之利。”还没等梅楚曦提问,荆轲接着又说道“但首先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懂得用口技来模仿乌鸦的叫声!”
  “口技模仿?”梅楚曦一愣,一脸疑惑地望向钟灵,钟灵也是轻轻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荆轲大哥,小弟愿闻其详。”梅楚曦说道。荆轲解释道“口技是一种表演艺术,也是杂技中的一种表演形式。口技表演主要运用嘴,舌,喉,鼻等部位来发音,模仿各种声音,能使听到的人达到身临其境之感。”
  “口技源远流长,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那时人们为了狩猎,就会模仿一些鸟兽的叫声,以达到吸引猎物的目的,或者驱赶野兽。自然界中的声音纷繁复杂多如牛毛,比如动物的叫声,风声,雨声等等。使用口技者可以利用自己的发生器官来模拟和表现,而且惟妙惟俏,使人难辨虚实。”
  “传说口技多以模仿飞禽,走兽,家禽,昆虫等动物的声音见长。口技,重在技巧,愚兄生前游历各地,有幸学得一些口技技巧,足以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目前正是此技可以充分利用之时。梅兄弟,以你现在的内里修为,你可以用口技模仿乌鸦的叫声以引起它们的多疑,甚至可以利用它们的多疑来让它们和那些鸡群互相残杀,这样我们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荆轲把他之前的假设告诉了梅楚曦和钟灵。此话一出,梅楚曦和钟灵都大吃一惊。梅楚曦都想不到荆轲竟然有这么胆大的想法,但他也想不出有什么可以反驳荆轲这个想法的理由,因为好像目前的办法是他们唯一的选择了。
  梅楚曦向下看了看山腹中还没完全聚集起来的鸡,又向远方望了望还在空中盘旋的乌鸦,好像正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真能像荆轲说的那样,使用口技能让乌鸦和鸡自相残杀,那的确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但是,万一荆轲的猜测是错误的,他们就不得不同时面对两方面的敌手,那样的结果只会比硬闯乌鸦群更惨。
  他自己可不能替钟灵做出这样的决定,于是问钟灵道“钟姑娘,你觉得荆轲大哥的想法怎么样?我们可以实施吗?”钟灵说道“梅大哥,如果你觉得可行,我们就按荆轲大哥说的做,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我们要同时面对鸡群和乌鸦群罢了,再怎样也总比现在什么都不能做的好。”“既然钟姑娘也同意了,那还请荆轲大哥尽快教我们口技的诀窍,我们还需些时间来练习和巩固。”梅楚曦毅然下定决心说道。
  “其实对你们已经打通任督二脉的人来说,学好口技本来就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你们只需把体内真气传送至天突穴与廉泉穴,再靠真气学习动物的叫就行了。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形象”与“逼真”而已,这两点就需要靠长期的聆听和模仿才能日臻完美。你们现在可以尝试一下模拟鸡鸣,先看看效果如何。”荆轲也不私藏,把练口技的诀窍都告诉了梅楚曦和钟灵。
  梅楚曦本来就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非常感兴趣,模拟动物叫声更是让他感到很新鲜,于是他就按照荆轲说的方法,最后在脑海里想象一下公鸡的叫声,一声“咯咯咯!”就从梅楚曦的嘴巴里发了出来。梅楚曦这刚学的口技声就像鸡王发出的鸣叫一样,响亮且清脆,一下子就引起了正在山腹中游走的鸡群的注意,飞快地朝梅楚曦脚下方向聚拢过来。
  梅楚曦一看到这种场面,心里顿时叫苦不堪。不学鸡鸣还好,只鸣了一次,竟会惹来这一身骚。荆轲苦笑道“梅兄弟真是好本事,刚学会的口技就能引来一大群雄鸡,果然是能做到学以致用。”那群匆匆聚集过来的鸡也是感到奇怪,这发出鸣叫的鸡王到底在哪呢?只叫了一声就再也没有踪影了,然后在梅楚曦脚下转了两圈就又纷纷散去了。
  幸好刚才梅楚曦学的不是母鸡的叫声,要不然的这群好斗公鸡哪能就这样轻易离去?等到这群公鸡远去后,梅楚曦低声又用口技学了几个动物的叫声,也全是惟妙惟俏,难辨真假。钟灵觉得这口技也是非常有意思,也跟着尝试学着百灵鸟和画眉的叫声,这逼真的口技声听得荆轲是耳朵大动,不停地叫好。荆轲的称赞逗得钟灵也是咯咯娇笑,之前一直压抑紧张的气氛又被这其乐融融的场面给冲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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