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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恋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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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里都是醒不来的过往与渴望。”这是施公恒的一位学生告诉他的原话。
  那位学生对梦显然很有研究。
  他说,每个人都会做梦,梦大约占据每天睡眠时间的五分之一。在正常情况下,人每晚都会做四至六个梦,而在过分疲劳、生病、面临困境或重大变动、焦虑、紧张等情况下,就更容易做梦。梦每晚都会光临我们的睡眠,差异只在于有时能意识到,有时则不能。这主要看我们是否在某个睡眠周期中醒来,以及睡眠周期是否中断。人如果在某个睡眠周期结束时醒来,梦的内容常常无法被回忆,因为梦的性质属于短期记忆,若不经多次重复或转化为长期记忆,很快就会被遗忘。但如果睡眠周期被打断,此时人又正在做梦,那么这个梦的内容就能被记起来。因此,人在醒后所记得的梦境大多属于最后做的那个梦。
  所谓的梦,就是平日的愿望或恐惧在睡眠时不受抑制地显现。这是奥地利的精神病学家及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在多年研究总结后得出的结论。某人喜欢某人,虽然平时不能相见,甚至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在梦中却能经常相见。然而醒来后对梦中的事会感到很高兴,或想继续把这个梦做下去。
  德国利维医生就做过一个著名的“发现之梦”:只要一刺激迷走神经,其末梢就释放一种物质,该物质就能抑制心脏的活动。然后,再将停止了跳动的心脏的血采集起来,由于里面含有抑制性物质,所以如果再把这种血液注射到另一动物的心脏里面,该动物的心脏也将会停止跳动吧?如果能将这件事证实一下就好了。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便兴冲冲地去了大学,为了做这种实验,他将研究者召集起来,正要给大家说明的时候,昨晚的梦却记不起来了。不管利维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他想,那梦能再做一遍就好了,然后他就把纸和笔放在枕边。结果他幸好又做了一个同样的梦。他醒后马上将梦的内容记录了下来。一大早起来,他便又匆匆忙忙地去了大学,开始了他“梦的实验”,结果,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把心脏停止了跳动的狗的血液采集出来,接着注射给一只狗的心脏,于是,这只狗的心脏跳动便时而减慢,时而停止。不久,他向世界公布了他的这一实验结果,于是,这种实验在世界范围展开了起来。
  但施公恒认为他的梦无法这样来解释,因为他的梦里,不是现在,更不是将来,而都是他曾经的过往。尽管他不能证明他的这些过往,起源于何时何处。往生,他只能用这个解释,尽管他一样不能解释他的往生又在何时何处。
  “难道人真有往生?”陈玉华不解地问。
  “有。”施公恒点头。
  “真好。有往生,定有来世。”陈玉华说。
  “对。这是人活着的希望!”施公恒说。
  施公恒的一切信心,源于那朵云。
  跟随云朵召唤,他来到了阿里地区的象雄遗址。象雄文化被称为西藏的根基文化,曾地跨整个青藏高原,覆盖中亚和南亚局部的巨大区域,融合了中原、中亚、南亚和西亚等众多文明,而象雄古国的政治中心就在现在的阿里地区。风马旗带动五彩经幡沙沙作响,堆玛尼堆在白云尽头,突然又出现了一弯双彩虹,和他不久前在古格王朝遗址首次见过双彩虹简直一模一样:碧蓝苍穹下,扎达土林间,瑰丽的双彩虹,与苍茫静穆的遗址遥相呼应。他赶忙去擦自己的眼睛,他怀疑是不是因为之前看了太多藏区的故事,此刻心生魔念,迷了眼睛。
  “啊,到底发生过什么?”他大喊。
  空旷无垠,耳边只有风,再没有任何声音告诉他,和这片古老大地存在的渊源。
  追踪着白云,他出了西藏,进了新疆,最后来到了甘肃锁阳城遗址。满目戈壁,阳光刺眼,那朵白云跳动了一下,消失不见了。他愣了一下神,戈壁上涌起了两队厮杀的人马,旗帜飘扬,战鼓雷鸣,金属撞击声作响。他正奇怪为何没有人和马的声音,却突然看到了自己也正在马上飞奔,不过面前并没有敌人,而是那个常常出现的草原。当他感觉就要翻越那座山坡,面前出现熟悉的场景,却忽然眼前什么都没有,放眼望去,只有静静的戈壁,刺眼的阳光。
  就这样,那朵云从此消失了,奇怪的梦则一直留在了脑海。
  “肯定是我回家了。”施公恒后来一直这样想,“它将我从过往,带回到了现实。”
  如果真是这样,他顶遗憾的,因为他到底无法确定自己属不属于战斗的双方?是汉人的大军的一员?还是勇猛的匈奴?
  “为何当时我没有提起精神瞪大眼睛?”他责怪自己。一个恍忽间,一切结束了。
  更遗憾的,是不知道陈玉华和自己到底什么关系。
  从未谋面,却似曾相识。她是自己前世的一个熟人。他只能这样判定。是妈妈?姐姐或是妹妹?邻居家的小芳?他确定不了,但肯定不是爱人。
  “这是一种亲人的味道,而不是恋人。”这个他能确定。
  你让我不吵不闹乖乖看你笑
  有时害怕你不给拥抱
  两个人相扶到老甜甜的味道
  你让我又哭又笑乖乖有点吵
  有时担心你不会吃饱
  我确定爱你到老永远不走掉
  夏天的味道阳光也正好
  骑着单车和你一起一起绕
  奇怪的海潮从来不预告
  害怕你像海潮一样一样淘
  若是有个记号记录那一秒
  是不是要珍惜才美好
  真的一次微笑就像颗毒药
  他的那位学生听后笑了,马上哼唱起《恋人味道》。
  他们之间是平静的。施公恒从来没有那种服过毒药的感觉。他相信陈玉华更是如此,否则当年她就不会提早离开。
  有关恋人味道这个话题,那位学生研究心得颇多,还曾专门收集过一位德国心理学家对两百多名大学生进行调查报告。数据显示,相比男性,恋人“身上的味道”似乎对女性来说更加重要。80%的女大学生承认当自己的男友不在身边时就嗅男友的衣服,其中三分之二的女大学生甚至在男友不在身边时穿着男友的睡衣或运动服睡觉。因为女性的职责是母亲,她们需要拥有更加敏感的嗅觉来分辨到底哪些食物的气味对自己的孩子不利,因此女性天生拥有比男性更敏感的嗅觉。女性总是通过嗅觉将对恋人的印象留在自己的意识中,并通过回味恋人的气息体验幸福感和亲密感。在如何选择伴侣上,女性的嗅觉同样发挥重要作用,只不过通常连自己也没觉察到。
  所以恋人的味道就不仅只是歌里唱的意味,甚至有人做过下面实验:让女性闻一些匿名男士穿过、带有体味的衬衫,从中挑选出味道自己喜欢的衬衫。一次又一次的,女性们选出的是与自己的基因差异较大的男性穿过的衬衫。配偶之间基因差异较大,意味着有更多机会通过基因来弥补对方的不足,能尽可能地生育基因优良的下一代。显然,女性在无形中通过嗅觉缩小潜在伴侣范围,以使自己有最大机会孕育出更健康的后代。因为人的腋下、面部、前胸以及男女特殊器官等部位的外分泌腺会分泌一些有气味的化学物质,称为外激素或信息素,人身上的气味携带了大量信息素。当人们互相靠近时,彼此身上散发的气味会被对方通过嗅觉感知,而接吻时刻可以零距离地进行信息素取样。曾有闺密闲聊时提起,和前男友接吻有种说不出的别扭,但是和现男友接吻很自然,很喜欢他淡淡的味道。她和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有许多,或许接吻是一种味觉和嗅觉测试,促使她本能地去选择“味道”更适合自己的伴侣,“味道”更适合的背后则代表着基因最佳组合。
  “你的八卦见闻还真不少。”施公恒笑了。
  “难道你不觉得有道理吗?味道就是一种粒子,而粒子来自身体深处的心灵。”学生进一步解释。
  “呵呵,我快要被你说服了。”施公恒说。
  “老师,我觉得像你这样的人是可以望见的,恋人的味道肯定是力道极强的粘合气流。可惜我功力不足。”学生说道。
  “无论多大功力,离开身体的气血就难辨认。不过你的讲法我觉得有意思。”施公恒说。
  “老师真这样看啊。”学生很高兴。
  不过,施公恒现在没空深究这个问题了,具体什么味道,也只能放在一边。因为他见到了陈玉华的照片,再结合相关她健康方面的报道,施公恒最关心的,是她现在是否能做梦!
  有一点他很清楚,梦是大脑调节中心平衡机体各种功能的结果,梦是大脑健康发育和维持正常思维的需要。倘若大脑调节中心受损,就形成不了梦,或仅出现一些残缺不全的梦境片断,如果长期无梦睡眠,倒值得人们警惕了。
  “她如果做不成梦了,那么她的问题,并不在心脏,而是大脑!”施公恒从她的眼睛,推断出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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