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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男孩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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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男孩男人
  夕阳已落西山,顿时凉意更甚,恼人的秋风渐渐来袭,吹得不远处一株树苗上下摇动,仿佛十分认同林冲的话。
  在林冲身旁蹲下身子,接过他手中的木枝。从她斗枪花时,林冲就一直在模仿她的动作。
  观其握枪的动作变能看出他确实没有任何武术功底,同样看他握枪的神态,哪怕是枝条而已,却俨然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这种枪感与生俱来,若要后天练就,起码要花上数年功夫,由此可见林冲必是练枪大才。
  “各位上桌吧,羊已经烤好了。”林阳说道。
  由于有叶萧康高价买了半只羊,所以林阳烤羊时格外舍得放作料,因此整只羊被架在桌旁时,表层金黄,是不是还向外滴着油,起码卖相就足以令人食指大动,若不是美人在侧,沈华恨不得扑上去啃一口。
  不知因为一天没进食,还是其他原因,在整只羊被抬出来的一瞬间,叶萧康就愣住了,仅凭香味和卖相,他几乎就能肯定这绝对会是他吃过最美味的羊肉!
  “嘿嘿,我爹的烤羊那可是滕州一绝!往常若是生意不景气,爹爹就会烤一只来吸引路人,效果奇佳,用书院先生说的话就是,法子屡试不爽!”林冲坐在母亲身旁说道,小脑袋微微上扬,与天底下大多孩子一样,在他们心中,父亲就是天,是他们最大的骄傲!
  妇女掩嘴而笑,她不是小家碧玉,说不出几句成语,更不是大家闺秀,做不来笑不露齿。她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但儿子如今算是半个读书人,为了不给儿子跌份,每次小的时候她就捂着嘴。
  每次这件至多只能做到遮风挡雨的茶铺呈现出衣服其乐融融景象时,她就会很开心很开心,这种开心发自心底最深处,无法压抑。
  将羊肉架好,林阳挠了挠头憨笑几声,示意大家坐下。
  他先为四人分去最好的羊肉,然后切下一份递给林远,妻子,林冲最后才是自己。昨晚这些他在林远身边耳语几句,父子二人起身对四人微微一揖,去后院去了一谈珍藏多年的酒。
  林远禽兽到了一碗酒,将林冲拉倒第五木槿身前,将碗递给孙子道:“拜师!”
  接过酒碗,林冲却迟迟不肯磕头,跪在地上沉默不语。
  对此心有预料的林远微微一笑说道:“冲儿,你读了不少书,可知不孝有三?”
  林冲点了点头道:“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这其中可包括双亲尚在,子不远游?”
  林冲摇了摇头继续沉默,只是望向最宠溺她的爷爷,神情激荡。
  “那就行,我要你食俸而侍,可否?去吧,爷爷,爹和你娘都在家等你,没两年回来一次就好。”林远说道。
  林冲不在由于“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端酒道:“师傅,请。”
  第五木槿生性活泼,本就无意收徒,只是今日见林冲天生枪感,实乃练枪奇才,若不加以教导,任由良木枯朽,着实暴殄天物,于是赶忙将林冲拉起道:“成,先挂个记名弟子,待回了山门,再正式收徒。”
  没等林冲说话,呱噪的叶萧康大叫道:“得嘞,礼成!沈华只是学枪,不做弟子,就不搞这一套啦!”
  沈华闻言心中舒了口气,他是市井出身,却极为知礼,若真行了拜师礼,往后自然不能再以男人的眼光打量第五木槿,若真是如此,实乃人生第一等憾事!
  “快快!动筷子!”之前被林冲拜师吸引,所以没有发觉,此时闻到羊肉香气,叶萧康不禁食指大动,加上早已饥肠辘辘,止不住大喊道。
  批不系带撕咬一口羊肉,快速咀嚼两口之后忽然放慢速度,改为嘻嘻品味直至完全嚼烂才咽下肚,问道:“怎么做的?”
  沈华深知叶萧康是一个对吃极为讲究的人,并不是说叶萧康不吃路边摊,这举要体现在叶萧康对于吃,几乎无所不知,对着一道菜他就能说清楚所有作料,入锅顺序,火候等等。这对于吃饱就很幸福的沈华来说,这无异于神技。
  跟着叶剑与叶萧康的这段时间,凡是吃食,所有食物都会被叶萧康品头论足一番,不好吃的嗤之以鼻,好吃的则大加赞赏,在如此以为美食家面前,竟然有他不知道怎么做的食物,怎么想都有些匪夷所思。
  林阳有些为难,按理说儿子跟着第五木槿习武后,还要多亏这四人照顾,自己应该知无不言,可这羊肉做法确实另有隐秘,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只好说道:“少侠,不是我舍不得,而是祖传秘法,不得外露,您若是喜欢,下次再来便是。”
  羊肉入口肉圆,却极有较劲,没咀嚼一口,便有极为浓厚的肉香,须知对于羊肉的做法中,既保留肉香,又去除羊骚气,是任何出资都头疼的难题,林远却将这个问题处理的极为完美。
  肉香内敛,待入口后一经咀嚼才得以释放,没一口都令人陶醉,舍不得下咽。
  环顾一圈,叶剑专心对付盘中食物,沈华深色陶醉毫无吃相科研,就连第五木槿的少女姿态都有所动摇。
  “适量银子买半只羊怕是给少了,就凭你这手艺,这半只羊起码三十两银子没跑了。”终于咽下一口腌肉,叶萧康砸吧嘴道:“回头有机会再来,一定要捎上一直北方大草原的野羚羊,那肉质堪称完美,现在想一想都要滴口水。”
  妇人坐在不算太偏远的位置,认真听每一个人的话,吃相绝谈不上亚冠,却很妇道的从不打断男人说话,包括儿子。
  富人家的孩子及冠之后便要当家做主,穷人家的孩子哪有这规矩?今天林冲拜师第五木槿,往后就是真正的江湖中人,这是由男孩向男人的转化。
  被羊肉所吸引,众人几乎忘了旁边的桌子上还放了一坛老酒,须知烤肉佐酒乃是一等绝配!肉是第一等号肉,酒若是第一等好酒反而不美,要配这样的肉,不须酒已入喉唇齿留香。只要一坛辣喉的酒,酒劲要大,才能最大发挥肉的香美。
  林远起身拿起酒坛,却被林冲接了过去,看着乖巧懂事的孙儿,林远欣慰道:“去吧。”然后转身坐下,他心中之想着一句话:得孙如此,夫复何求?
  第一个必然是为第五木槿满酒,然后到第二个时,林冲就有些把握不准,他听说过江湖中人最是好面子,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论资排辈。
  书院里,家里开武馆的张大力说别看江湖中人大多五大三粗,其实心眼小得很,为各种小事都能打得头破血流,据说各路英雄好汉聚集于滕州这几日,到处都在打架。
  虽说眼前这极为多半不会出售,但初出茅庐的林冲实在不愿意得罪人。
  在场众人,第五木槿自由便是天骄,道哪都是中心店,自然想不到这一点,沈华家贫,就没经络这类事儿,叶剑冷到发寒的性子,更是不屑于此。
  只有在那座大“染缸”中浸泡过的叶萧康最是懂得林冲此时的困窘。于是指了指沈华又朝叶剑努了努嘴道:“我跟沈华你已经认识了,那边的冰疙瘩叫叶剑,你应该听说过,按年纪算我们都比你爹小,你叫声叔就好。”
  “叶剑?”不止林冲,连同林远林阳都是心头一惊,这几日滕州发生了件大事,牵得半座江湖都前来观战,而其中一位主角就坐在他们身边,怎能不叫人震惊?对于这些普通百姓来说,这位主儿就是他们见过最大的人物了。
  得闻此言林冲恭敬的为叶剑满上一碗酒道:“叶叔请”
  似乎是不习惯于被人叫做“叔叔”,叶剑端碗的手腕略显僵硬,喝了口酒从怀中摸出一张百两银票向林冲递去。
  林冲一时拿也不是不拿叶不是,不知如何自处。
  倒是叶萧康深情极为夸张,像是看见了极为不可思议的事,竟是忍不住暴了句脏话:“操,小冲子快接下来!这大概是你叶叔第一次送人东西,这张银票可比千两白银更实在!”似乎是怕叶剑改变想法,叶萧康急迫神兽将林冲向前推了推。
  林冲结果银票后对叶剑深深鞠了一躬:“谢大叶叔。”
  端起酒碗抿了一口,叶剑似有似无的点了点头,这些落在叶萧康眼中充满了诡谲味道。
  “小叶叔请。”林冲早慧不仅于聪明,更多的是能将许多事看得透彻,串座其他十岁的孩子,先不说要围着叶剑转个不停,起码也要被那张银票晃花了眼,而林冲确实转身去为叶萧康倒酒,颇为宠辱不惊。
  叶萧康看在眼中暗自点了点头,并不想叶剑那样吝啬,言语道:“成,你这侄儿我认下了,你大叶叔都给了见面礼,我自然也要给,只是再给银票反而不美,身上又没准备,明儿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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