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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千年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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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三年,陕西咸阳市,招财进宝古玩店。白河抱着笔记本电脑,翘着二郎腿坐在木沙发上,手指时不时地滑动一下键盘鼠标。身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套茶具,茶壶里的茶水冒着屡屡的热气。
  一个不修边幅的男子走进了店内。男子皮肤黝黑,双目虽然炯炯有神,但目光总是漂浮不定,细看之下总有种不正经的感觉。更不正经是男子穿着一件类似于直裰的花花绿绿的袍子,袍子有些破旧,脚上穿着一双满是褶皱的布鞋,手里提着一个黑箱子。
  走到了木沙发旁边,男子将黑箱子放在茶几上,随即呈大字形一屁股坐下,呼出一口浊气。白河转头瞟了男子一眼,随即开口:“哟,什么风把金大骗子给刮来了?”
  金神棍一听就不乐意了,一个挺身就站了起来,“矮我说小河神,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啊!我怎么就成金骗子了?我骗谁了我?”
  “你骗的人还少啊?你就说说,东北的鬼师爷,湘西的王算子,哪个不是被你坑死的?”白河带着调侃的语气说道。
  金神棍讪讪地摸了摸鼻子,笑了笑:“哈哈……意外,都是意外。”说完尴尬地坐下,屁股挪了挪。
  “别废话了,说吧,这次找我又是什么破事?”白河放下手中的笔记本电脑,不耐烦地开口。
  金神棍听完,也不生气,一指茶几上的黑箱子:“你先猜猜,我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金神棍一脸神秘的样子,白河瞥了箱子一眼,淡淡开口:“哦?你这箱子里装的不会是哪个女人的内衣吧?”
  话音刚落,金神棍就是不轻不重地一脚踹在白河身上,“想死是不是?你金哥哥我是那样的人吗?矮我跟你说正事呢!能不能上点心!”
  白河见状,讪讪地笑了笑,“说吧,这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
  “千年血玉!”金神棍神秘兮兮地开口。
  “什么!”白河一惊,“你说的……是千年?”
  金神棍见状,满意地笑了笑,随即打开箱子,一块三指大小布满血丝的玉佩就呈现在眼前,血丝在白玉上如同天然生长的纹路一般,煞是好看。白河伸手拿过仔细一看,只见玉佩上雕龙画凤,背面用篆体刻着一个小巧的朱字。
  “这是……”白河犹豫地说道。
  “就是!”金神棍接过话匣子,“这块血玉听说是搬山的几个人从咱们陕西摸出来的,你想想,又雕龙画凤,又刻着朱字,肯定跟明代有关吧!这血玉我仔细看过,制作工艺是宋代初期,背面那个朱字是后来刻上去的,从制作工艺上来说,确实有一千多年了!”
  白河一听,不耐烦地开口:“我不是问你这玉佩的年头!我是问你这玉佩的来历你能确定吗?”
  金神棍一翘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你金哥哥我好歹也是吃这碗饭的,难道连这点眼力界都没有?”
  白河瞥了金神棍一眼:“那这块血玉怎么就到你手上了?”
  金神棍起身,给自己倒了杯茶,小嘬了一口,“要我说啊,还真是巧了,我这刚到咸阳,就接到老苗头给我打的电话,说是缺人手,我一打听,这不,这门子事就被我知道了。要说那几个小子可都是老苗头的徒弟,这次下到土里,虽然刨出了不少东西,但我听说像是死了人,这老苗头才找我来销赃的。”
  白河听完,沉思了起来。
  见白河不说话,金神棍放下茶杯,凑近白河:“小河神,老苗头说他就是想给子孙们留点东西,做完这一趟就金盆洗手了,在土里,他们还刨出来一张地图,你看这事……”
  见白河还是不回话,金神棍又拿起茶杯慢慢地喝了起来。
  良久,“咱们既然干了这一行,就要守这一行的规矩,老苗头是老前辈了,最后这一下非要弄自己个晚节不保。”白河皱眉开口。
  金神棍也沉默了一下,半响,“小河神,你看这事要不咱们就当作不知道?”
  白河叹了口气:“哎……金棍子,你觉得可能吗?老苗头说缺人手,再从这块血玉来看,这次他们要刨的怕是个大红薯!”半响,白河似是下了决心:“还是老规矩!”
  金神棍点了点头,有些黯然:“既然决定了,那就干吧,等老苗头的人齐了,我再给你打电话,我先走了。”说完,也不等白河反应,金神棍提着箱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看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半响,白河拿出手机,播出了一个号码:“喂,老杨树弯了腰。”
  ……
  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古时候,当人进行埋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当一口气咽下的玉被塞入嘴里,便会随器官落入咽喉,逐渐进入到人体的器官内部。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鲜红的血玉。人们发现这种血玉的时候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找到,是所有尸体玉中最宝贵的一个。
  ……
  半个月后,一辆风尘仆仆的越野车开进了西安山区一带。车里坐着六个人,刀疤脸的叫雷手,开车的大胡子叫山神,瘦瘦的留着山羊胡老头就是老苗头,雷手跟山神都是老苗头的徒弟,而老苗头就是这次刨红薯的支锅。
  白河跟金神棍坐在靠后一排,旁边还坐着一个皮肤白皙的年轻男子。听老苗头说,这个人叫曹往。
  曹往有着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五官立体柔和,只可惜留的是短发,若是留上长发,看上去怕是要比大多数浓妆艳抹的女人都要好看。
  对于曹往的相貌,白河并未太过注意,只是一路上,白河跟金神棍眼睛三番五次地瞟向曹往的腰间,因为那里挂着一个铜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至少是个上千年的古董。
  “你别看这个曹往长得柔弱,但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灌大顶!近些年在南边的名气可不小,要说这人也奇怪得很,跟着好些个支锅搭伙,刨了不少红薯,愣是一件宝贝都没拿,听人说他是在找什么东西。”这是老苗头在出发前跟白河说的。
  除了曹往,每个人都带了一个大旅行包,包放在车上,因为山路的颠簸,撞得哐哐当当地直响。其实由于祖传的手艺不同,每个人包里的东西也是各不相同,但基本的东西都不会出入太大。
  白河就属于卸岭一派,带的东西自然也是最多的。旅行包高高鼓起,装满了洛阳铲、登山绳、榔头、矿工帽、瑞士军刀、黑驴蹄子等等工具以及一些生活用品。除此之外,车上还躺着几根可以组装在一起的铁钎。之所以刨红薯要用到这些东西,那都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
  至于大家的通讯设备,在出发前就已经被老苗头收了起来,存放在了出发前的旅馆里。
  越野车跑了两个多小时的颠簸山路,总算是远离了工业文明。一路上磕磕碰碰的,像金神棍这种晕车厉害的人,已经不知道吐了多少次了。
  金神棍是有苦也说不出来,自己也不想吐啊,可就是忍不住,有一次还差点吐在曹往身上。不过曹往这个人从上车就没说过话,只是自己挪了挪位置让开了。
  终于,在天快完全黑透的时候,车子停在了一片荒地上。老苗头看了看表,开口说:“今晚就在这里安营扎寨,明天一早我们就背上包赶路,中午之前应该能赶到。”
  大家一听,陆陆续续地下车,开始准备搭帐篷过夜。山神围着越野车转了一圈,边检查四个轮胎边说:“老爷子,最近点子紧,听说四川那边都被抓了好几拨了,哎……这一行也是越来越不好干了!”
  正在喝水的老苗头瞪了山神一眼:“说什么胡话呢!咱们跟那群只会胡轰乱炸的野路子能一样么!”
  山神讪讪地笑了笑:“哈哈……也是。”
  金神棍吐了一天,一脸惨白地躺在地上,白河见状,上前踢了踢金神棍:“金棍子!起来!别跟个娘们似的!”
  只见金神棍挪了挪身体,无辜地看着白河,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白河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得打开金神棍的旅行包,帮他搭起了帐篷。
  曹往的帐篷是搭得最快的,搭完帐篷,一声不吭地就离开了营地。过了将近半小时,曹往就一手一条的,攥了两条死蛇回来了。
  将死蛇扔在地上,曹往从上车后第一次说话:“要吃的自己弄!”说完,直接就找了个空地坐下。
  老苗头坐在自己的帐篷外,看了几眼曹往,若有所思地抽着烟。
  白河一看到死蛇,心中就已经了然,这曹往怕是个摸金校尉。摸金校尉在南方有一个分支,刨红薯前一定要杀一些活物,以增加自己的杀气。
  一番折腾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只见雷手围着营地转了几圈,随后从包里掏出一包黄色粉末往营地四周撒了撒。卸岭的鼻子可是看家本事,白河一闻就知道是硫磺。
  一群人清点了一下各自的物品,老苗头说明天凌晨六点就要赶路,随后大伙吃了点干粮就各自睡去。大家都是明白人,那两条死蛇没人敢去碰,每个门派都有每个门派的规矩,除了一部分的摸金校尉,一般刨红薯的,下土前都不会造杀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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