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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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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斐然刚一消失,几十丈开外一个黑色的斗篷便在夜色中悄然打开,一个鬼头鬼脑的影子缓缓从斗篷中探出,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大意。
  如果赵云看见的话,他会发现这个身影便是那炽焰帝国戍边大将李欢手下侦察营一员猛将,名贾路人,现奉李欢之命命跟踪赵云行踪。
  不过赵云当然不可能察觉这一切,即使那高深莫测的蓝斐然,估计也并没有发觉。贾路人身上斗篷,乃是李欢传家之宝,只要生人躲入里面,斗篷外面之人便不能察觉其气息。别说蓝斐然,即使是大陆之神前来,若不是有意,也不会轻易察觉。
  若不是李欢对赵云抢夺自己战马心怀嫉恨,也不会甘愿将此宝物拿出,倒是便宜了这贾路人。
  方才贾路人跟踪赵云至此,忽见那黑衣人刀奴凭借夜色对赵云展开偷袭,不敢暴露行踪,将自己藏于斗篷之中,只隐约听见几声打斗之声和对话,待蓝斐然消失,才敢再次现身。
  虽然赵云坐下燕云宝马迅疾如风,但是贾路人脚穿轻便之鞋,也算至宝,速度丝毫不逊燕云宝马,乃是是斥候侦查,保命之用,却被贾路人用作快速跟踪。
  却说赵云见蓝斐然远去,心中对蓝斐然更加好奇几分。凭空而来,又凭空而去,神乎其神,真是像那前世中的神仙,行踪飘忽不定。
  赵云召唤过来那燕云宝马,翻身骑上,将那枚看似普通的空间戒指戴于左手无名指之上。便按照蓝斐然所说,将长枪,青钢剑放于戒指之中,竟然丝毫不感觉到加重,反而轻便之极。
  刚才蓝斐然已为自己指明道路,赵云也不想多做耽搁,为了不引人耳目,便卸去身上铠甲,只穿一身便装,催动坐骑,便朝着西面直奔而去,寻找蓝斐然所说的城市。
  而他身后那黑色斗篷下的贾路人,也自然不敢大意,快速飞奔起来,双脚如飞,始终跟赵云保持着几十丈的距离,不远不近,若即若离。
  果然是好马,赵云感觉这匹燕云宝马不知比自己前世所骑之马快上多少,即使那吕奉先坐下赤兔,估计也很难相比。
  赵云只感觉两耳生风,两旁景物竟是风一般的倒退而去,大约过了两个时辰,便隐约看见前方一片灿烂的灯火,丝丝喧闹之声透过清风传入耳中,想来那边是蓝斐然所说的城市。
  赵云快马加鞭,一路疾驰,不多时,便来到那城门之下。城门高大巍峨,比前世之城门也逊色不了多少,只是城门两旁戒备森严,两列精悍军士手握宽刀,笔直挺立,紧盯来往城门之人。
  城门之上,“颖城”两个大字刻在那巨大城门之间,金光熠熠。
  不过对于平常百姓,军士倒并没有严加盘问,来往之人,络绎不绝。赵云翻身下马,紧随那人流,缓缓步入城市之中。
  刚走出城门那长长通道,赵云便感觉眼前一亮,灯火辉煌,纸醉金迷,虽然比不上蜀国都城成都,但也是异常繁华。
  赵云牵马缓步慢行于街道之上,长途奔波之后,不觉腹中开始饥饿,思来想去,觉得自己首先应该找个地方买点吃的。
  不过刚四处逡巡,却突然想到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买东西,没钱怎么办?
  心中不觉阵阵尴尬,突然想到那枚空间戒指,也不知里面除了自己那两把兵器之外,还有何物。想着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一丝神智开始探入戒指之中,里面所有东西随即一目了然。
  异常奇怪的感觉,赵云心中阵阵惊讶,如同看着自己房间一样,那样清晰而又明白。
  只不过这里的空间比自己房间大上无数倍,甚至一眼看不到尽头,唯一进入眼帘的,便是整齐摆放在兵器架上的长枪与长剑,还有那兵器架下面一个胀鼓鼓的麻袋。
  “麻袋里会有什么呢?”赵云想到,刚想将麻袋拿出,却突然看见一丝白色的身影从那无垠的空间里冒出,随即拿起那个麻袋,交给赵云。
  很是怪异的感觉,赵云的手上突然多出一个麻袋,立刻便感觉沉重无比,毫无准备之下,差点将他手臂压弯。
  好在赵云反应迅速,立刻用力,将麻袋稳稳拿住,突然从缝隙中看到一些黄白之物,在麻袋中闪着耀眼的金属光泽,心中便明白不少,难道这麻袋里便是这个世界的货币?
  想到此处,一个词语便紧接着蹦入脑海,那便是财不外露。
  赵云将麻袋重新放入空间戒指中,凭着刚才的经验,从麻袋中拿出一枚银币,夹于手指之间,仔细观察。
  的确是银铸造的,圆形,只有两枚铜钱厚度,比铜钱却大上一圈,形状纹理,细致入微,极为精致。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赵云便来到一家挂着羊头的小店,他知道,里面一定有着鲜美的狗肉。
  果然,自己的猜测正确无比,一枚银币让他点了一大桌子的酒菜,畅快吃喝一番,便感觉到疲乏之极,当下跟店里小二打听一番,便出了店门,直奔东面的旅馆。
  一切跟他前世的见闻差不了多少,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人貌似不是说的汉语。至于是什么语言,他就不知道了,反正他自己也说,别人也听得懂,沟通无碍。
  按照店小二的指引,赵云顺利找到那家旅馆,随手抛出一枚银币,旅馆的服务员小姐便喜笑颜开,争相带着赵云找到他自己房间。
  临走时还对赵云含情脉脉,频送秋波,赵云当然心知肚明,不过女色貌似不是他的兴趣,虽有需求,但并不贪婪。
  卧床便睡,赵云对这张床极为满意,宽大整洁,细酥松软,不多时,便进入那梦乡之中。
  而此时,旅馆的另外一个房间之中,贾路人将那只隐藏的信鸽放出,那是联络的工具。贾路人在边境军中待得时间长久,几个月没碰过女人,看到那服务小姐一个一个娇艳欲滴,当下欲、火难耐,找来一个娇艳欲滴的小妞儿,三下五除二,褪去衣衫,便喘息在那裘被之中。
  几个时辰之后,百里之外,全身被白色绷带包裹的李欢收到那飞鸽传书,急忙拆开,只见那纸条上写着几个大字,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心里暗道,“呵,好小子,胆敢抢我宝马,本大将有你好看!”
  随即一声令下,“飞哥传书颖城守城大将,务必要配合贾路人,将那小子斩杀!”
  手下得令而去,又是飞鸽传书,一纸命令在天亮之前传到颖城大将孟怀那里,孟怀立刻让手下找来自己培养的暗杀组织,准备出击。
  赵云当然不知道这夜色中发生的针对他的一切,只是安稳一觉,感觉自己从来没有现在这般舒适,便已天亮。睡饱之后,便只穿了那条长裤,光着上身,结实的倒三角身材暴露无遗,而胸前跟腹部的几块肌肉,更是增添几分亮色。
  他从空间戒指中拿出那把长枪,在宽敞的房间里练了起来。不过是些基本动作,算是每天征战之前的热身,这是他常年征战沙场养成的习惯。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大约一刻钟之后,赵云便感觉自己恢复体力,收了枪,洗了澡,便穿了衣服,出了旅馆,准备见识一下这个未知的世界,顺便给自己买几身合适衣物。
  便找了一家裁缝店,径自走了进去。
  老板见赵云穿着有些怪异,也不方便多问,但是看见突然从赵云两指之间冒出的银币时,顿时喜笑颜开,笑脸相迎,吩咐下人,“去将那件料子最好的长衫拿给这位官爷……”一时间点头哈腰,谄媚不已。
  赵云倒是没在意,他估计这一枚银币的价值一定很高,不然这些人不会见钱眼开。前世早已见惯了,看来哪里的人都一样。
  挑选了几件衣物,赵云便直接去里间将之前的衣物换了,换上新买的,刚走出来,那衣物店的丫鬟便已惊呆。
  雪白长衫,搭配赵云那高挑魁梧身材,长发盘起,露出那张英俊轮廓,高鼻薄唇,浓眉亮眼,帅气之极。
  赵云也懒得理这种庸脂俗粉,径自走了出去。
  正当此时,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男子如同幽灵一般闪入赵云所住房间,四下观察一番之后,没入那幽暗的床底,悄无声息。
  黑衣刺客乃是颖城鬼影刺客团仅逊于三大首领的高手,对付一般人根本不屑于出手,而对赵云却突然产生兴趣,决定亲自会他一会。
  那黑衣刺客静静潜伏在赵云床底,只等到天黑,待赵云睡熟之际,便要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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