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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重生流浪时代 / 第一章 为何总是一个人?

第一章 为何总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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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啊,看好阿妹,记得煮饭,我去菜地了。”
  女人的声音未曾苍老,双鬓未白,扛起锄头尚且能挑两桶水。
  秦宇看着走向黄土坡的母亲,觉得眼睛有点痒
  土坯房,石棉瓦,青漆木门,开裂的墙皮,以及蹲在前捉蚂蚁的小丫头。
  这里是黄村,厚城的黄村。
  他重生了!
  重生的意义是什么,再来一次么?他自嘲一笑,失败者可没什么豪情壮志。
  他是一个失败的“流浪儿童”。
  父母去大城市务工,留在农村叫留守儿童,也有一部分人,跟随父母出去漂泊,他觉得应该叫流浪儿童。
  像他这样,从小走出农村,在城市长大的孩子,还是农村人吗?
  他们不会种地,不会养猪,没放过牛,没插过秧,过节回老家,也融不入同龄人的圈子。
  同龄十八岁,农村孩子可能已经带女朋友回家了,已经宰过好几头猪了,已经骑着拉风的摩托车去搬砖,他该和这些同龄人说什么,好不容易上餐桌,递烟就摇头,喝酒猜拳不会,玩牌赌钱么,没钱。
  这时长辈调侃一句:“城市仔,难啊。”
  大概除了农村户口,大家眼里他只是娇贵的城里人。
  但他是城市人吗?
  他犹记得第一次进城,看到路边发廊的转灯挪不动脚步,看到高楼大厦头晕目眩,第一次看到高大的公车是害怕的,上去之后就晕车,又不敢下车,生怕迷失在无边的城市里。十多年过去了,他习惯炫目的灯,克服了对高楼的恐惧,可依旧不习惯不了这座城市,更别说妄想称自己是城市人。
  被城市同化,又不属于这里。
  他不是城市人,也不再是农村人,更是因为这两个地方都没有他的家。
  出来十多年,农村日新月异,小楼房取代土坯房,成为了新农村的标志,而他家只是废墟的某处。
  在城市,十二年搬了十一次家,住过铁路边,住过臭水沟边,住过菜市场门面,租过失修的小楼,也曾寄人篱下,从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只要别人需要,他随时可能被赶走。
  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农村,没有家,可不就是流浪儿童?
  对于他来说,已经回不去农村,因为在农村他没有房、没有田、没有朋友、没有过活的手艺,没属于他的圈子,他没有退路,只能向前,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有朝一日,出人头地,在城里买房,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不然只能无止境的流浪,他的后代跟他一般流浪。
  上一世他终于结束了流浪的生活,通过自己的打拼,终于有了钱,有了房,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可最终他还是败了,输给了抑郁症,早早结束了生命。
  他不信神鬼,不信命运,但是有些东西或许注定的,平凡如他无力改变。
  要从六岁那年说起,从他的父亲说起。
  除了过年,他几乎叫不出“爸爸”两个字,大概因为爸爸从小就外出打工,过年都不回来,他从小就没有爸爸的印象。
  六岁那年,父亲寄来了信,表达了对家人的思念,末了加一句,希望儿子能来城里念书。
  懵懂的秦宇并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他当时还不知道父亲是村里少有上过高中的人,父亲对于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是多么的深信不疑,所以在他身上倾注的期望是如何的沉重。
  他的第一个家在铁路边,九平方米,房东还是父亲一个高中同学的妈妈,父亲通过帮她抄水表,收水电费,减免一些房租。
  铁路很吵,每十分钟都有地震的感觉,他也只是新奇,困扰的却不是噪音,也不是铁路旁随处大小便的恶臭,而是害怕这里的混乱。
  放在门口的锅碗瓢盆被偷是小事,小偷进门也不打紧,毕竟九平米的房间就一张床,实在没什么值钱的,生怕就是谋财还想害命的,他犹记得的一个玩晚上醒来,父亲被一个男人用刀子架住脖子,另一个男人把房子里的每一件衣服搜了个遍,而当时父亲只有一句话:“别吵醒孩子。”
  当时秦宇醒了,眼睁睁看着不大的房子被翻个底朝天,看着无力的父亲,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原来城市是如此危险,他只能沉默,一动不动,假装睡着。
  或许这件事,让他唯一学会的是,睡觉前第一件事是把门反锁。
  让农民工在城市寸步难行的,不是城市人的瞧不起,不是老板的压迫,往往来自同样可悲的同胞们。
  可悲的不是偷抢的是混不下去的打工者,也不是拖欠工资的的包工头也是农民出身,而是他们的孩子,也学会了打劫,学会了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
  最让秦宇后背发凉的是父亲喝醉教育他的话:你为什么不是你打别人,偷别人,抢别人,为什么要这么老实给别人欺负?
  有多少人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模样,他不想。
  上学后,秦宇慢慢意识到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明明穿着同样的校服,他却要比别人多交500块的借读费。
  小学生最喜欢最喜欢的活动,大概是春游,秦宇不喜欢。
  对于别的孩子,会带着很多的零食,跟小伙伴分享,而秦宇没有,零食与朋友都没有。
  第一次他只带着一个丑陋的矿泉水瓶,瓶子在铁路边捡的空瓶子,因为没有经验加入开水,瓶子被烫得又瘪又丑,喝水时还带着难闻的塑料焦味。
  后来秦宇回来哭了很久,父亲才知道春游要给孩子买零食,于是下一次春游——其实第一次是秋游,父亲给秦宇买了两个肉包,大概在父亲的认知里,包子等于零食。
  打秦宇上小学起,早饭都是他自己做的,并没有多难,就是把昨晚的剩饭加点水煮成粥,把剩菜热一下,除非煤灶里蜂窝煤烧过了,父亲才会起来帮忙生火。
  包子对于其他同学是普通的早餐,对于秦宇来说则是“零食”,但是这种零食他却没有勇气拿出来跟人分享,以至于回到家拿出来时包子已经馊掉了,在往后的岁月里,秦宇一直讨厌吃包子,大概因为第一次吃的的包子味道实在糟糕。
  再后来,母亲进了城,秦宇的“零食”变成了苹果,然而秦宇小心翼翼拿出来,却遭到了其他人的嘲笑,因为每一个苹果都有被挖掉的洞。
  没有零食,没朋友,持续了一年多,他一度以为在学校里交到朋友是不可能的。
  于是,母亲带着他在村子里“相友”,大概就是:“某某某,秦宇跟你一年的,带他一起玩吧。”
  被叫来跟秦宇玩的叫李志杰,李志杰脑子有点木讷,所以傻傻的答应下来。
  李志杰父母也是外地来的,不过他们家铺着地板砖,进门需要脱鞋,他还有很多玩具。
  不过很快李志杰就不跟秦宇玩了,不是因为秦宇没有玩具,而是秦宇没给他买辣条,说好一人请一次,秦宇没做到。
  其实秦宇也想请李志杰吃辣条,但是没钱,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向父亲要五毛钱。
  父亲沉着脸,没有拒绝,而是回答:“做泥水很辛苦,从早到晚才三十块钱,你借读费一学期要这么多钱,你要体惜父母,懂点事。”
  往后的二十多年,秦宇听到过无数次类似的话,父母不容易,所以你要懂事,但凡是他的长辈都这样告诉他。
  他只想要五毛钱,请朋友吃辣条,却被告知要懂事,他唯有失落的离开。再往后的人生,他从来没有问过父母要零花钱,也不会求人,不是真的懂事,只是怕被拒绝,他很怕自己的无礼要求,麻烦到人家,哪怕是父亲。
  没要到钱,自然没能请李志杰吃辣条,李志杰告诉他,你爸不给,你偷他的钱自己买就好了。
  李志杰经常偷父母的钱,还传授给秦宇经验,他说大人洗完澡,钱多半不会马上掏出来。
  秦宇的确在父亲换洗的衣服里找到了皱巴巴的五块钱,但是尝试了后他不敢,他是个胆小的人,对于他来说,偷比懂事难很多,因为懂事什么事也不需要做,而偷手会抖。
  他和李志杰真的绝交了,没有复合的可能,因为他马上要搬家了,铁路旁的小村要拆迁了。
  拆迁,搬家,在往后的人生一直再上演,最短时只住了不到一个月。
  父亲经常问他,为什么这么孤单,为什么不跟朋友出去玩。
  因为没有朋友,他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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