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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异界旅行日志 / 第一卷 风起云涌 第一章 重金镇的头等店

第一卷 风起云涌 第一章 重金镇的头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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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便已知道我已没有回路可走了——肖恩·费烈二世。
  “不要做怪样子!”他的声音很低,但却很严厉地说。
  他那双浑浊的的眼睛尽然能看见我,对此我心中感到不快,我不相信他的那双眼睛能够看见东西。做鬼脸的事儿,也许是老板猜到的吧。
  “我说过,不要作怪样子。”他的声音更低沉了,厚厚的嘴唇几乎没有动。
  “不要挠手。”他那干巴巴的话语传入了我的耳朵,“你现在是在一间头等的店铺里做事,记住!当学徒就要有学徒的样子,往店门口一站,就得像一座雕像···”
  我不知道什么是雕像,可我不能不挠手,因为从我的双手一直到胳膊肘长满了红斑、烂疮。此地特有的蓝白疮虫咬得我奇痒无比,难受极了。
  “你在家里都干些什么活?”老板注视着我的两只手,问道。
  我一边告诉了他自己过去的一些情况一边回忆着我曾经都会干什么活。
  “我活了两辈子,上一辈子从小到大最会干的事就是考试打游戏,刚出社会找了份勉勉强强的工作糊口,结果受不了老板的独特癖好,一怒之下便辞职被车撞来到了这个世界。说起来这一世还是一个贵族,不过没过几天好日子便家道中落,孤身一人了。”我心里如是想着,“这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经历嘛!”
  我便将自己曾经是个贵族家庭的事情告诉了老板。
  他一边听一边不停滴摇晃着贴满灰白头发的大圆脑袋,鄙夷地说:
  “贵族?破落的贵族还不如一个捡破烂的,连讨饭都不如,甚至比不上偷东西!”
  听到这,于是我不无自豪地声明:“其实,我也偷过东西。”
  听到我的回话,他吧两只手往斜面高跷的办公桌上一按,活像猫的两只爪子一样,瞪其那双虚空而无神的眼睛惊恐地盯着我,用低沉沙哑的嗓音,恶狠狠地说:
  “什——么?你还偷过东西?是怎样偷的?”
  我把过去偷盗的事情告诉了他。
  “好了,这算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过,在我这里,你要是偷皮鞋,或者偷钱,我一定会把你送进监牢,一直关到你长大成人····”
  老板对我讲这些话时显得非常平静,我装作吓坏了的样子,战战兢兢。让老板感觉到非常满意,拍了怕我的肩膀,双手背放,迈着八字步出去了。而我心里却表示不屑一顾,要是真能把我送进监狱,让我平安成人,我还巴不得呢,那里的环境可比外面的世界好多了。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这里流传着龙、魔法,也有哥布林、充满科技感的地精,当然还有精灵与巨魔,英雄与魔王。
  当我的那所谓贵族家庭还存在于这世上时,在我四岁那年,勉勉强强学会了这个世界上的蝌蚪文。我偷偷进入了家里的藏书室,结合上面的图画,了解到了这个类似中世纪的世界竟然有英雄与魔王,当时我便偷偷学习魔法,嗯,没错双持狂战的魔法师,我要打下一片大大的水晶宫。而在两年后,从我那不靠谱的名义上的兄长口中得知,近卫和天灾准备开战了,我便想转职成为近卫的英雄,与可爱的小冰冰并肩作战,留下美好的传说,不管是好的还是“好的”。在六个月后,我听到了洛丹伦大陆的阿尔萨斯王子降生时,我怒摔手中的大宝剑把自己紧紧的锁在房间里,表示我实在是做不到拯救世界,只求苟下去,正所谓“苟利···”
  在三个月后,我做好了如何苟活下去的三十年发展计划时,我所谓的家被毁了。一个红色刺猬头的少年带着一只会飞的猫,口中喊着火龙的咆哮,打败了我所谓的老爹。原来,我家老爹以前是走私铁器给那群弱小的哥布林的,一个自称是哥布林杀手的家伙带着那个刺猬头来给与这个充满污秽的家族天降正义。而我,便通过自个儿在制定苟活计划时挖的狗洞逃离了这个家。
  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无论是前世死的匆忙还是今生逃的匆忙。从勃然一人又到了勃然一人。活下去,才是这个世界自己唯一的希望了。
  忘了说,我的名字叫做肖恩·费烈二世。小羊肖恩的肖恩,费烈的费烈,二世的二世。前世的名字叫X曰天,住在蓝星上,今世出生于辛特兰大陆的加尔市。如今流浪至重金镇的某个头等店铺里当学徒。而我的梦想则是,打下一片大大的水晶宫,苟活三十年后还能在苟活三十年,没有人能对我大吼大叫轻视于我。
  “喂···那个据说曾经是个贵族的家伙,给我打起精神来,别让贵客们感觉到不舒服!”
  “是的,萨沙先生。”肖恩赶忙站的直挺挺的,顺便挠了挠手上的疮口,该死的虫子。
  萨沙,据说是老板舅舅的儿子,除了他们外,店里还有一个大伙计。大伙计脸色红润,很精明。他工于心计,善于使用手段招揽顾客。萨沙穿了一件棕褐色的小礼服,衬着胸衣,打着领结,穿着喇叭裤,傲气十足,对于新来的伙计,丝毫不吝啬他那鄙夷的目光。
  当肖恩第一次来到这家店里的时候,老板让萨沙关照他、帮助他,教他做事。萨沙神气活现地皱着眉头,若有所思地说:
  “那得让他听我的话才行!”
  老板便按着我的头,硬让我弯下了脖子低下头:
  “你的职位比他高,他只是个伙计而已,你教他好好做事,我没工夫来教他,学徒而已。”
  萨沙等起双眼,大声强调地对我说:
  “你听见老板的话没,一定要记住!”
  于是,从第一天起,他便摆起了架子,在新来的伙计面前总是那么高高在上,特别在知道了肖恩曾经出身于一个贵族家庭以后,他的冷嘲热讽和炫耀便整体摆在脸上,
  “卡西卡,别鼓起你的眼珠子。”老板告诫他说。
  “我——没有。”萨沙·卡西卡低下头轻声答道。可老板并不罢休:
  “别皱眉头,顾客还以为你是头公羊···”
  大伙计在一旁毕恭毕敬地露出前辈的笑容,老板龇牙咧嘴煞是难看,萨沙的脸涨的通红,退缩到柜台后面去了。
  我不喜欢听这些话,左耳进右耳出,只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样的一天。
  每当女顾客走进店铺,老板的手便从口袋里抽出来,揑着那撮小胡子,堆起满脸的媚笑,他的两颊被这种假笑挤出一道道的皱纹,但从那两只眼睛看上去,他依然像个瞎子,对,瞎子。大伙计挺直了身子,胳膊肘紧紧地贴在腰上,两只手五指张开,毕恭毕敬地悬在空中。萨沙忐忑不安,胆怯地眨巴着眼睛,极力地掩盖他那眼球鼓爆的双眼。肖恩像雕塑一般站在店铺门口,偷偷滴挠着双手,心想着,如何搞到止痒药,他如今还是身无分文。
  大伙计跪在女顾客面前,滑稽地伸开手指,为她量脚的大小。他的手有点哆哆嗦嗦,谨慎地、轻轻地碰了一下那女人的脚,仿佛自己稍微一不小心就会弄伤那只脚,不错,弄伤了大伙计估计完蛋了,那女顾客的脚又肥又大,活像一只瓶口冲下、瓶身倾斜的酒瓶,这样的女人,估计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背景的,我眯着眼观察着。
  那位太太不住地抖动着脚,缩起身子,说:
  “哎哟,哎——哟,你弄得我好痒哟···”
  “太太,这是出于礼貌。”大伙计赶紧竭力地解释道。
  萨沙·西卡西则是恶狠狠地盯着大伙计,那双肥脚在大伙计的手中、怀里乱窜着个不停。看着他对那女人故作热情地纠缠不休,真让人感到好笑。为了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肖恩赶紧转过身,却不能再看见大伙计那招揽顾客的手段,也很难学会如此有礼貌地、恭顺无比地伸长手指,又如此灵巧地给别人穿上鞋子了。
  每当来了顾客,老板常常故意离开店堂,走进柜台后面的账房,而且把萨沙也叫进去,让大伙计一个人与女顾客们周旋。
  有一次,一位棕红色头发的太太来到店里,大伙计在轻轻地出没了一下那位太太的脚后,立刻将这只手的几个指头撮在一起,送到嘴边亲了一下。
  “哎哟——”那位太太惊呼道,“你可真是个调皮鬼!”
  大伙计再一次鼓起腮帮子,并连连发出很响的亲吻声:
  “啧!啧!”
  肖恩捧着肚子实在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笑声从指缝中流出。笑的过猛便一把抓住了店门的把手,店门被一下拉开了,肖恩用头跟店门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大伙计恨得冲着我直跺脚,老板则用他手上带着的那枚大金戒指,连连敲打我的脑袋,就连萨沙也想拧我的耳朵。
  那天晚上,在回“狗窝”的路上,萨沙严厉地训斥了我:
  “你要是再这样出错,会被赶出去的,我真搞不懂,真有那么好笑吗?”
  好笑,我心里如是说道,真的很好笑。
  “大伙计讨了女顾客的欢心,生意就会越做越好,即使女顾客不需要买鞋,也会来照顾店里讨人喜欢的小伙计,你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呢!哎,真为你操心···”
  萨沙带着羡慕又嫉妒的眼神,对着我说道。
  听着萨沙的唠唠叨叨,回到了自己的狗窝。晚安世界,又多活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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