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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办法?”
“信仰。”
丁榆不解问道:“信仰?”
李春风道:“如我所说,修行即是修心,成就天人者,非有执念与信仰不可,然而世间修行者,所求无非名利权势,不但鄙俗,更极易走火入魔。”
“除非,能够真正信仰光明,内心澄澈如同琉璃世界,处处洒遍光明,则成就天人之道,自然有如一马平川,突飞猛进。”
丁榆笑道:“你好像是个传道的。”
“我本来就是传道的。”
李春风正色道:“我修行的,便是光明道宗的《惟光明经》,我成就天人,也是只因这一部《惟光明经》……”
他轻轻一抬手,道道光明清辉,如同神迹一般,从他的指尖流转而生,如行云流水,周而复始,幻化万方。
“我有一剑,惟光明故。”
他并指成剑,轻轻一点。
一道璀璨夺目的神辉,化作光明剑气,倏然迸射而出,嗤然一声,将一扇木窗之上,划割开来一道道裂缝,生出两个大字。
光明。
光明,从室外映射而入。
是正午的阳光,透过光明的缝隙,斜斜射入这间逼仄阴暗潮湿的小屋。
些许的微尘,在虚空之中漫无目的地飘荡着。
经由阳光散射,变得肉眼可见。
那道惟光明剑气,将木窗烧融出两个大字,却丝毫没有烧及其他部分,更没有让木窗之上的纸张燃烧起来。
可见李春风对于天地元气的控制,达到了何等精深奥妙的境地。
丁榆赞叹。
但并不为李春风的话语所动。
“你怎么做到的,只生出这两个字,却没有烧到其他地方?”
李春风怒道:“我光明道宗信仰光明,我所使用的手段自然也是以光明为主旨,又非是天火神教那等异端,怎么可能烧及其他地方?”
丁榆对这些宗教差异处全然不感兴趣。
但他知道,对于李春风而言,这是大忌中的大忌。
于是他不敢再多言。
转而说道:“老观主你的手段的确高明,但是好像也未必适合我。”
“怎么,难道你不信奉光明圣主?”
丁榆道:“我生在一处偏僻山村,虽然村子里也有道观,也供奉光明圣主,但也没有多少人会强迫我们这些孩子,你非要问我信与不信,我只能说,我是敬仰,但并非信仰。”
“哼。”
“不会因为我不信奉光明,老观主你就不想教我了吧?”丁榆撇了撇嘴。
李春风道:“我是那么小气的人么?”
“你修炼的是什么功法?”
丁榆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丁榆挠头:“是老师教我的,没有名字。”
“那你说给我听。”
“这……”
“你老师不让?”
“倒是也没说过……这样吧,我把那功法的总纲背给你听,这样也不算是泄露了老师教的功法。”
丁榆于是开始背诵起来。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丁榆一路背诵,就看到李春风的脸色越来越是难看。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李春风听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下去,喝止道:“你这背的是什么玩意儿?”
丁榆道:“老师说是圣人传授下来的经典。”
“哪位圣人?”
“记得他说是叫做桩子之类的……”
李春风怒道:“胡说八道,老夫也算是学富五车,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一篇经典,更没有听说过什么桩子,你给我说说,你这背的是什么意思?”
丁榆便一一解释了下来,他修行资质不凡,但学起文章来却是愚钝之极,当初周夫子给他讲解这一篇总纲,也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好在他一旦记住,倒是也就再也未曾忘记。
“若顺应天地万物之本性,驾驭阴、阳、风、雨、晦、明六气之变化,以邀游于无穷之间,则可达到不依托于万物,自在逍遥之境。”
李春风听完目瞪口呆,半晌方才怒道:“好大的口气!”
“依你老师这篇所谓经典而言,修行到了最终,可以自立于天地之间,不依凭于万事万物,自给自足,周行而不殆,若真有这等境界,那岂非是超越了圣人,超越了道境?”
丁榆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李春风道:“那你平日修行,又是如何法?”
“老师说,修行在天地自然之间,山川草木,日月星宿,暴风骤雨,雷霆霹雳,都可以化用入刀剑之中。”
李春风道:“这倒的确是正道。”
“你既然修行的是自然之理,要破气境,也要从自然入手,仰观日月星辰,俯察大地山川,感受春风化雨,若有所悟,则天人有成……”
二人谈而论道,一晃便到了黄昏,夜色将至。
一夜无话。
第二日清晨,丁榆便带了叶琼楼,燕乘风,孟不平三人,辞别李春风和小桃祖孙,由柳叶巷,十五观出发,前往三十三间堂的驻地而去。
三十三间堂的总堂虽也在城东,但距离十五观甚远。
但丁榆所去的,并非总堂。
而是第十七堂之所在。
三十三间堂作为玄都三大地下势力之一,其麾下三十三位堂主,亦无一不是人中豪杰,如一尊参天古树般,藤蔓遍布,根须茂盛,盘根错节于整个玄都城之中。
传闻中,三十三间堂不但与各大江湖势力纵横交错,更与天元帝国朝廷有丝丝缕缕的关系,虽从未点明,却若隐若现。
常无忧所在,是城东一处大宅院。
燕乘风自然早已打听清楚。
一行人一路前行,约莫将近正午时分,已经到了宅院门前。
这是一座清新雅致的别院,门前两排大垂柳,如今只有些许嫩芽,但树干粗壮,枝条繁盛,隔开七八步就有如此一株大树,更衬得这别院气象非凡。
正门上方,书有忘忧别院四个大字,下有八名帮众守卫,他们身着铁甲,手持刀枪,如同精锐士卒伫立,精神抖擞,战意高昂,浑然不似是江湖帮派驻地,反倒像是兵丁营房一般。
“这个常无忧,看来御下甚严。”叶琼楼道。
燕乘风点点头:“传闻他是个极为骄傲之人,自然不允许下属有丝毫松懈之处。”
丁榆走上前去,前方的两名帮众便排开刀剑,拦阻下来,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胆敢擅闯忘忧别院!”
叶琼楼便道:“这位是我们土狼帮的帮主丁榆,麻烦通报你们主人一声。”
“土狼帮是什么玩意儿?也配见我们公子?”持刀之人冷笑道。
几人对视一眼,轻叹一声。
丁榆大愚刀劈啪一响,哗啦一声,八名守卫的刀剑齐齐断裂,更狠狠地斩击在了别院大门之上,轰然一声,大门发出沉闷的响动。
那八名守卫吃了一惊,眼见来人如此勇悍,却也不敢忘却职责,手中的断刀断剑忙不迭地追击挥舞而来。
叶琼楼手持一柄长剑,轻轻一挑,将一名守卫的大刀挑落在地。
燕乘风使两柄短刃,左右开弓,抵挡住两名守卫的攻势。
孟不平则是手持大刀,横冲直撞,破开一条大道。
轰!
一声闷响,丁榆已经将大门轰开。
一行人也不恋战,身子一扬,已经穿梭而入,那些守卫呼喝连连,紧追不舍,口中更大声召唤其他弟兄前来拦阻。
不消他们提醒,早有三十三间堂的帮众听闻打斗之声,簇拥而来,待大门洞开之际,丁榆闯身而入之时,至少有十七柄刀剑朝着他身上要害袭来。
丁榆一招“愚不可及”,刀锋猛涨,瞬间暴涨七八尺远,只听闻叮叮当当声响,那袭来的十七柄刀剑齐齐断裂,哗啦啦的金属断裂落地之声络绎不绝。
叶琼楼三人也各自奋勇,与拦截的三十三间堂帮众混战一处。
早有帮中弟子报知正堂,丁榆打斗之际,就见到前方正中小径的尽头,一扇门户洞开,几个人影显现出来。
让他惊讶,惊喜的是,里面竟有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
“丁榆兄弟,你这是……”
“柳兄!”
那人自然便是柳白斋。
他一脸讶然,望向横冲直撞的丁榆,又是惊诧又是好笑。
在他身旁,还有三人,其中两个丁榆也曾经见过。
一个,正是三十三间堂的总堂主,厉万霆。
另一个,竟然是……林羡鱼。
碧落道元老林青穹之孙,林碧霄之爱女,玄都七子之一林渊之妹。
林羡鱼。
她一望见丁榆,脸上便飞起一片绯红。
好美。
丁榆于是根本连另外一个人是谁都懒得看了。
目光直直地落在了,钉在了林羡鱼的身上。
林羡鱼惊怒,羞怒,嗔怒。
但还有一人比她更怒。
便是从正堂而出的最后一人。
他自然就是三十三间堂第十七堂的堂主,被称为三十三间堂下任总堂主的后继者,玄都七子之一,号称无忧公子的常无忧。
他一望见丁榆,就生出无穷怒火。
其一,丁榆竟胆敢硬闯自家别院;
其二,丁榆竟敢在此时此刻,总堂主,柳白斋这样的大人物都在场之时,闯入自家别院;
其三,丁榆竟敢在林羡鱼在场之时,闯入自家别院!
更有甚者,丁榆的眼中,浑然好似没有自己,除去和柳白斋看似极为熟络地打过一声招呼后,就只剩下直勾勾地望向林羡鱼了。
只望向林羡鱼。
和没有望向自己。
常无忧简直不知道,丁榆的这个举动,两大罪状,哪一方更大。
但,都足以让他愤怒。
愤怒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