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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不想成为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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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好了精神走出了房门,首先映入丁晓枫眼帘的,正是在厨房里面来回折腾的妈妈和坐在餐桌前悠闲看报的爸爸,每天早上都是如此。
  洗漱完毕之后,丁晓枫坐到了餐桌边上,爸爸这时候也放下了报纸,看着丁晓枫,想说点什么,却停了一下,似乎是想拿捏一下语气,之后才开口:“晓枫啊,那个……这个暑假,还是要去武当山是吗?”
  丁晓枫倒是没想到爸爸会问这个,有点吃惊地点了点头,毕竟每年的寒暑假都是这个规划啊。
  “嗯,你去学功夫,我和你妈都支持你,但是……”爸爸支吾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念叨了一句,“但是你这个学习成绩……”
  丁晓枫听到这里算是明白了爸爸的想法,毕竟在最近几次的测验中,自己的成绩不是很理想,语文成绩倒是很优秀,但是其他科目,尤其是理科,实在是有点让人看不过去,能达到及格线的也就是地理和历史了。
  但是这也没办法,毕竟丁晓枫如今也算是修仙之人,平日里除了练功,自然是道经看得最多,所以古文翻译他是绝对的信手拈来,其他科目相比之下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钻研了,不过丁晓枫倒是很有信心在期末的时候能够追上来,毕竟高一的课程并没有特别难。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智商很高的好朋友,可以帮他复习。
  于是丁晓枫笑了笑,正准备说点什么让爸爸放心,却被已经在厨房忙活完了的妈妈抢了话头,妈妈将煮好的两大碗牛奶分别摆到丁晓枫和爸爸面前,却是开始数落起了爸爸:“老公你也真是的,让你狠一点你还不听,这话有那么难说嘛?”
  说完,就看向了丁晓枫,接着说:
  “晓枫,不是妈妈狠心,你现在的这个成绩实在是有点过分了,高一可是打基础的时候,基础打不好,高考我看你怎么办!所以我和你爸商量好了,如果期末考试,你有一科不及格,这个暑假就不要去武当山,我们会给你找个补习班好好补习一下,明白了吗?”
  听到这话,丁晓枫有些诧异,这么多年了,父母几乎没有在意过自己学习成绩的事情,怎么现在这么上心呢?高考?高考有那么重要吗?
  不过妈妈既然说话了,丁晓枫还是要回应的,点头答应了一下之后,丁晓枫便默默喝下面前的这一大碗牛奶,然后默默拿起书包,打开门准备去上学了,结果刚关上房门,就听见爸爸在小声说:“你这么凶干什么?儿子现在可是叛逆期,需要引导。”
  “我一个当老师的,这个我不懂?”妈妈倒是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不过声音也不大,“还不都是因为你,当初那个老道士要收晓枫当徒弟的时候我就不是很同意,你倒是挺有兴趣,这以后要是考不上好大学,难不成让晓枫也到穷山僻壤当道士去?”
  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丁晓枫也将这些话一字一句地听到了耳朵里面,修习道法之后,他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十分敏锐,力气也较同龄人大很多,只是他不太喜欢体育竞技之类的活动,不然中考的时候随便练点什么,现在就可以到体育大学报到了。
  慢慢走在上学的路上,丁晓枫此时倒是真的开始思考起了妈妈所说的事情,如果自己高考成绩不好,自然是考不上好的大学,以后自然也就很难找到好工作,如此下去,恐怕养活自己都费劲,就更别提买房结婚了。
  可是,这些真的这么重要吗?
  丁晓枫从小到大几乎就是泡在道经堆里面长大,在武当山的时候,每天晚上都是睡在藏经阁,白天听师父讲解道经,晚上睡不着觉就自己看,如今积累了十年,几乎所有的道家典籍丁晓枫都能讲解个大概,至于一些十分重要的经书,丁晓枫自然也是倒背如流。
  而这些道家经典讲述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无为而治,顺其自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邹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邹狗。
  这天地万物皆是平等,一花一草,一虎一狼,和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大家不过都是这天地之间的渺小一粟,百年之后皆是一捧黄土,考不考大学,买不买房子,真的重要吗?
  此时的丁晓枫心境当真是无比的宁静,他一点也没有急躁的感觉,不过稍微思考了一下之后,他却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他发现,如今如果不去考大学的话,自己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对于自己的未来,他也并没有什么规划。
  但是漂泊不定,随波逐流?
  哈,要是真的这么决定的话,爸爸妈妈一定会骂死他吧?毕竟他们又没读过多少道经,他们只希望自己儿子活得幸福而已,当然,这个幸福是需要钱作为基础的。
  于是丁晓枫此时也做好了决定,就努努力吧,找明宇帮自己补习一下,在自己没有决定自己未来的规划之前,就先按照爸爸妈妈准备好的路走一走,反正路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转弯,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想到这,丁晓枫的脚步也就轻快了不少,就在这时,身边一个小胡同里面忽然传来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声音:“小子,你他妈的是不是不要命了?居然就拿来这么点,你打发要饭的呢?”
  听到这个声音,丁晓枫就知道这里面说话的人是隔壁班的王大壮,这人长得五大三粗,从小学拳击,爸爸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暴发户,每天除了给王大壮零花钱之外也不怎么会教育孩子,于是这孩子就变成了班里一霸,整天欺负附近的学生,抢别人的钱。
  他倒不是缺钱,他就是喜欢欺负人,单纯地在享受称霸的快感而已。
  丁晓枫此时还没看到具体情况,光靠耳朵听,就能感觉到里面除了王大壮和被欺负的一个瘦瘦小小的初中生之外,还有两三个帮腔的小跟班……是的,这个王大壮大多时候都是欺负比他弱的人,比他强的他也不去招惹,毕竟他也不是笨蛋。
  走过胡同口的时候,他稍微偏了偏头,往胡同口里面望了一下,脚下的步子都没停下,他可不想多管闲事,可是又往前走了两三步之后,他忽然愣住了,接着赶紧退了两三步,回到胡同口,因为他刚才眼光扫过,胡同里面似乎还多了一个人。
  这次退回来,他仔细看了看,终于确定,他确实是听漏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女孩,不声不响地站在一个屋檐底下,距离打斗的现场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她正站在阴影里面,所以那些人没有注意到她,此时丁晓枫自己也是注意到了这个女生之后,才能隐约听到她的呼吸声。
  看着这个女生,丁晓枫微微皱起了眉头,一个人就算再怎么隐藏自己,呼吸的声音是没办法藏住的,除非是会龟息法,小时候在武当山上,那些叫他师叔的道士们和他玩捉迷藏的时候,可没少用龟息法戏弄他。
  可是这个女孩,怎么看也就是个普通高中生啊,难道是个深藏不漏的高人?不会吧,他还注意到,这个女孩身上穿的是他们学校的校服。
  奇怪,学校里没见过这个人啊。
  丁晓枫对自己的记忆力很自信,上学的第一天,在开学典礼上,他就记住了现场三个年级的学生和老师共872人所有人的长相和声音,他自信自己不会记错,的确没有这个女孩儿。
  她,到底想干什么?
  “嘿!看什么呢丁大侠?”
  正在丁晓枫诧异的时候,忽然一只右手猛地搭上了丁晓枫的肩膀,丁晓枫因为刚刚分了一下神,居然没察觉到身边走过来了一个人,下意识地就摁住来者的右手,肩膀一沉,再借力一带,那右手的主人“哇呀”一声,竟是被这看起来十分柔弱的一招给扔了出去,重重摔在了丁晓枫面前三步的位置。
  “诶呦!你丫又来?”躺在地上的是个年龄和丁晓枫差不多的学生,此时正捂着腰,龇牙咧嘴地喊疼呢。
  “明宇,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别随便吓我……再说了,不会疼的吧?”
  丁晓枫在摁住他手的时候,就已经认出这是自己的发小龙明宇,但是没办法,力已经发出去了,可没那么轻易收回来,但是在随后摔的那一下,丁晓枫还是在他腰上托了一下,现在他躺在地上不过就是在装疼而已。
  “哈哈,还真是瞒不过咱们丁大侠的眼睛啊!”
  龙明宇嘻嘻哈哈地站起身,这小子从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和丁晓枫同班,因为特别喜欢看武侠小说,所以自从初二那年偶然撞见到丁晓枫练拳之后,就管丁晓枫叫“大侠”了,丁晓枫对这个外号也不怎么感冒,倒是也没阻止。
  “话说你刚才那么聚精会神看什么呢?有美女吗?”龙明宇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问。
  “嗯,有点奇怪……”此时丁晓枫再看向胡同,却已经找不到刚刚那个女生了,已经走了吗?没感觉到啊。
  龙明宇此时也凑了过来,一样往胡同里面望,正看到王大壮还在欺负人,有点嫌弃地说:“这人也真是,五大三粗的就知道欺负人……诶?难不成,丁大侠你准备拔刀相助,匡扶正义了?”
  “跟我有什么关系?”丁晓枫见找不到刚才那个女生,也就继续往学校走了。
  龙明宇和丁晓枫走得近,当然也知道丁晓枫对于这种事情的态度,不过这一次,他倒是多问了一句:“丁大侠,你说你功夫这么厉害,干嘛不帮帮那些小朋友呢?蜘蛛侠可说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啊。”
  丁晓枫却摇摇头:“没法帮,帮了一个,要不要帮第二个?帮了一次,要不要帮第二次?我又不是立志做保镖的,这些事情是他们自己的事,出现这样的结果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自然是不能随便去干涉他人的命运轨迹,我没那资格,而且,我也不想当异类。”
  龙明宇一直跟在丁晓枫身边,听到这话,却停下了脚步,呆呆看着丁晓枫的背影。
  他龙明宇也是一个富二代,但是比起王大壮可是有修养多了,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他也继承了父母的高智商,从小就聪明,但是正因为如此,却也让龙明宇一直很苦恼,毕竟太聪明了,是很会让人觉得有威胁的,尤其是当你成为同学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小孩”的时候。
  小时候的龙明宇几乎就是被所有同学孤立的存在,没人和他玩,学习成绩再好也没有同学跟他交朋友,最后使得他不得不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转学到了丁晓枫所在的学校和班级。
  在这样的压力之下,龙明宇硬生生地学会了一切所需要的待人接物和为人处世的方式,小小年纪就好像六七十岁的老人一样圆滑,他每天都必须要假装自己很开朗,很普通,在父母的朋友和同龄人之间游走,人情世故这些东西,倒是被他玩的游刃有余。
  所以在初中毕业的时候,他将那些破格录取自己的大学全都拒绝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所以想要脚踏实地,上完高中再读大学。
  此时眼前的丁晓枫,也说自己不想成为一个异类,如此看来,他们还真是有共同点,难怪自己和丁晓枫在一起的时候感觉特别放松,果然只有异类才能理解异类啊。
  “嗯?想什么呢?”丁晓枫回头看看,发现龙明宇傻站在原地,正歪着嘴看着丁晓枫笑,这笑容可着实有些吓人,丁晓枫却没什么反应,淡淡地说,“再不走,可就赶不上预备铃了。”
  “啊,就来!”龙明宇答应了一声,快走几步跟了上去。
  压着预备铃,丁晓枫和龙明宇总算是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简单收拾了一下之后,丁晓枫看向了自己斜对面隔着三列的一个空座位,不禁有些担忧:黄秋语请了三天假,可是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上学了,她,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老师好!”
  同样是踩着预备铃,班主任也是准时走进了教室,不过和平日里不一样的是,这一次老师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跟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学生,这女学生一走进来,全班的男生除了丁晓枫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滋滋惊叹:
  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
  眉清目秀,温柔可人,梳着干净清爽的低马尾,皮肤白皙地好像化了淡妆一样,一笑起来,脸颊上就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即便是裹在略显臃肿的校服里面,完美的身材比例和高挑的长腿也是一览无遗。
  “大家好,我叫韦欢欢,很高兴认识大家……”。
  声音一出,让班里这些男生更是没法淡定了,这声音好像银铃儿一样,不比现在流行的那些歌手差,而且简短的自我介绍不但友好,还很谦虚,这简直就是女神级别的姑娘啊!
  所有的男生都不淡定了,唯独丁晓枫十分戒备地看着此时站在讲台上风光无限的女孩,因为他能感觉到,这个女孩呼吸的声音,跟之前在胡同里面望见的那个看不清长相的女孩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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