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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宋末最强庶子 / 第三章 一梦十载

第三章 一梦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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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倒后,秦钰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很长很长。一晃十余年,梦里一一浮现。
  醒来后,太阳已经西斜,天色临近黄昏。顺财还没回来,他看着自己的身体,唯有苦笑。
  梦里,他把这具身体的“前半生”回忆了一遍,算是有了这具身体的记忆。
  首先,现在确实是南宋末年,蒙古人...应该说是元军已经与南宋开战三十余年,襄阳攻防战打了三年,尚未有结果。
  不过他知道,短暂的和平还有三年,三年后,南宋将迅速走向灭亡。
  其次,关于现在自己的身份。很巧,他重生的这具身体也叫秦钰,是临安府嘉善侯的六子。
  听上去是侯府子嗣,当金尊玉贵才是。不过不巧的是,秦钰在侯府的日子并不好过。
  原因有二:
  第一,他的母亲出生不高,是商贾家的女儿。
  虽然商贾在宋朝不遭歧视,但是对于侯府这样的贵族来说,身世确实是低了。他的母亲也不是侯府正室,只是一个偏房,也就是所谓的妾室。且生他的时候落下病根,在他八岁那年就去世了。
  他在侯府不是嫡子,而是庶子。还是排名最后,没有母亲照顾的庶子,经常受到几个哥哥的欺负,父亲对自己也很冷淡,日子非常不好过。
  第二,好巧不巧的是,他出的时候,他的二哥哥——也就是侯府正室的第一个儿子,侯府嫡子因病去世了。
  正室大娘子善妒,长子去世,又见到妾室生了个儿子,心里自然非常不高兴,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给自己好脸色看,尤其是自己生母去世后,更是肆无忌惮的欺负自己。
  并且,最重要的是,自己那个便宜老爹也不喜欢自己,认为自己是个丧门星,十四年来,几乎不怎么和自己说话,就算是说话,也是因为犯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动手打骂。
  他在府中要么不挨打,挨打必定被打的浑身青肿,几天下不了床,且被打了后也没有人来看望自己,身上的伤要么全靠自己养好,要么是顺财想办法溜出府外,寻郎中开几副方子服用,日子过得还不如寻常人家。
  算上死去的二哥哥,秦钰有五位兄弟姐妹。
  大姐,二哥(已死)和四哥是正室大娘子所生,三哥和五姐是另外两位妾室所生,他排在最后。
  侯府里的明争暗斗,不输那些宫斗剧。
  “呵呵,本以为有人喊我公子是生在一个富贵人家,没想到富贵是富贵,却有如此多的腌臜事儿。”
  秦钰拍拍身上的泥土起来,笑道,“家大逼事儿多,我可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负的小孩子,想动我?做梦去吧!”他一拳挥在一棵手臂粗细的小树上,树枝“咔嚓”一声,被轻松打断。
  “力道果然大了许多!”秦钰一阵兴奋,伸手去提了一下他的背包,背包外还挂着武器,弹药和防弹衣,总共加起来有30多公斤重。
  但是,这个包被他轻飘飘的提了起来,根本不费多大力气!
  “好!这力道,比我上辈子特种兵王还要强!”秦钰心中大定,有了这份力气,加上他特种兵王的身手,还有这一身装备,乱世中要保全自己应该是不难的。
  他刚把手枪和军刀别在自己腰上,顺财从远处慌慌张张的跑过来。
  “不好了!不好了!公子快跑!有...有野猪!有野猪啊!”
  秦钰循声看去,顺财后面果然跟着一只半人高,长着獠牙的黑毛猪,“呼哧呼哧”的追着顺财跑。
  “正好检验下身手!”秦钰拔出军刀——军刀长约七寸,刀身漆黑,边缘泛白,用三种合金打造而成,非常锋利,吹毛断发,实战中,可一刀砍断敌人的脖子!
  “闪开!”秦钰持刀冲到顺财面前,将顺财推向一边,面对扑上来的野猪,他侧身灵巧躲过,接着,出拳打在野猪的肚子上。
  还未等他出刀,野猪竟然被这一拳打翻在地上,发出凄厉的哀吼。
  这一拳,不仅是顺财愣住了,秦钰自己也愣住了,力气...似乎大的有点过头了吧?就算他上辈子也做不到一拳把一头野猪打翻在地上!
  这得要多大力气才能做到?
  野猪四腿蹬了一会,从地上起来后,看了秦钰一眼,接着...转身就跑了!
  一头四五百斤的野猪,被他一拳揍跑了?
  秦钰觉得有些不真实,看着自己的拳头和未见血的军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笑。
  力气大是好事,但这力气,未免也大过头了吧?怪不得那么多人打这支生物试剂的注意,效果逆天啊!
  “公...公子,您没事吧?”顺财拍去身上的泥土,来到秦钰身边,看怪物似的看着他。
  “没事没事。”秦钰活动一下手脚,适应现在的力量,看到顺财的眼神,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担心,我好得很。”
  “哎呦!哎呦!公子您轻点!”顺财被秦钰拍了两下,痛的呲牙咧嘴。“公子,您什么时候有这么大力气了?”
  “这个...呃...刚才摔下来,脑袋被撞了一下,一些事情记不清了,也不知道怎么,有了这么大力气,我也不清楚。”秦钰打了个马虎眼打算忽悠过去。
  顺财却在这事上较真了,拉着秦钰要走,“公子,你一定是摔着了,我们现在快些回城,还能找个郎中给你瞧瞧...”
  “行了行了,我没事,让你找的铁锹呢?快拿来。”面对顺财的关心,秦钰一阵头大,偏偏他也不好发作,只好又扯开话题。
  顺财折回去将刚才逃跑丢在地上的铁锹捡来给秦钰。
  秦钰不愧是特种兵王,心志坚定,拿了铁锹,寻了一个开阔的地方掘土,将自己的尸首埋了进去,将坟墓做成一个小土包的形状,并搬来一块石头立在坟前,拜了三拜,就带着装备、背包下山。
  下山沿途中,他一路用军刀刻下标记,等到将来富贵时,必要回来重修坟墓!!
  回首遥望,一座孤零零的小坟墓已经淹没在树林中,几乎看不见。前方,一座当今世上最繁华、最昌盛的城市逐渐出现在视野里。
  南宋,我,秦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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