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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只沾满灰尘的多啦B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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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买了盐之后,又帮金毛和博美买了一大堆小吃食,就回到了自己的两层小楼。爹妈虽然走了,但是他们的遗产不是一般的丰厚,由于是科学事故,保险公司赔保也十分夸张,夸张到小男孩这辈子可能都不需要工作,加上政府抚恤和男孩省吃俭用,过了六年倒是连赔保的零头都没有花掉。
  然后男孩给自己买了一个生日蛋糕,请蛋糕师傅署了一个“晨曦”的名字。手上沾着面粉的蛋糕师傅用奶油署名的时候很认真,署完名之后对着小男孩说道:“晨曦,一直都觉得你这个名字特别好,亮堂,暖和,你爸妈真的是会取名。”
  晨曦抓抓头笑笑,他这六年都在这里买生日蛋糕,他知道老板是一个初中毕业就出来混成了蛋糕师傅的中年大叔,喜欢唠叨,姓端,给他的宝贝女儿取名叫了个“端木女王”,听他说柠山六小的老师被吓傻了眼,遇见她女儿就只能说:“女王啊,不要随地乱丢垃圾;女王啊,这个五乘以五你都不会,看来还是要继续加强乘法训练啊~”
  一边的博美盯着一个小巧的奶油蛋糕玩命儿的瞧,金毛见状立刻会意,小弟的事自然就是大哥的事,它用爪子拍了一下晨曦的屁股,用狗爪子指了指在一边安静躺放的奶油蛋糕,示意快点买给本犬。
  晨曦敲了一下金毛的狗头,却不是拒绝,他指了指那个奶油蛋糕:“老端,帮我要一个那奶油蛋糕。”
  “好咧,来拿好,一共177。”老端打包带好,朝着金毛笑了笑,“金毛越来越通人性了啊,当初还是一小只呢,现在都长这么大了。”老端用毛巾擦了擦手上的面粉,眉开眼笑的比了一下大金毛小时候的模样。
  金毛有点小不开心,心想好狗不提当年勇,你这个人怎么分分钟就开始说起从前,哪一条好汉狗不是从当年的小屁狗长起来的。不过么,想着自家小弟的需求被你满足了,本狗也不和你计较,于是金毛撇了一下头不理老端。
  晨曦提着蛋糕要走,店里面老端的女儿“端木女王”这时候穿一个柠山六小的蓝白色校服,偷偷地露了一下脸,望了远处大步迈着的金毛一眼,眼波微微转动,晨曦向她挥挥手示意,端木女王一副高冷的模样,假装没有看到的样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晨曦摇摇头笑笑,毕竟是一个小屁孩,礼貌啥都不懂,于是便不理她,招呼金毛和博美,一人两狗走回家去。
  今天是晨曦的十六岁生日,他在闷着香菇鸡肉的时候顺便给女孩发去了一条信息:今天是我的生日,祝我生日快乐吧。
  女孩竟然难得地秒回了:愿你能平安喜乐。
  晨曦看着这信息略微有点开心,这爱损人的姑娘到底还是有靠谱的时候,正当他准备回复的时候,只听嗡嗡的震动,女孩又发了一条信息下来,顿时间让他产生了深深地怨念,以及对对方是否是一个女生产生了深深地怀疑,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环境,才能让一个正应年轻谦虚学习的人变成这种牙尖嘴利的模样。
  金毛嗅着香味跟到厨房里,准备蹭一两块香菇鸡肉吃,它轻轻地走到晨曦的后面,然后把前两只腿抬了起来,人立而起,露出自己粉白并且杂着金毛的肚子,瞬间就变成了身高一米七的大狗。他扬起狗头看晨曦的手机,上面只接着几个字:地活到17岁。
  金毛叫了一声,露给转过头来的晨曦一个露出一排狗齿的嘲笑。
  晨曦走出厨房,把这碟香菇鸡肉放到了餐盘上,敲了一下金毛的狗头,忽然说道:“金毛,你记得吗,我爸在我九岁生日那年,送给了我一件生日礼物,是一个造型奇怪的箱子,说是要等我十六岁的时候才可以打开。”
  金毛轻摇狗头表示除了香菇鸡肉之外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晨曦看起来像是在对金毛说话,其实只是自己内心的独白。
  晨曦突然又感觉很伤心。在他十岁的时候,正是懵懂需要父爱的时候,他的父亲和母亲却全都死了,姐姐狠心离开,只留下一栋孤寂的房子和巨额的保险金,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非常巨大的财产,然而对于一个缺少父母关爱的少年来说,亲情远远比金钱更值得珍惜。
  想起自己的姐姐,晨曦又突然感觉心中酸涩。
  总有一天,我要超越你,让你知道,什么所谓的学习,什么所谓的修行,那些你所追求的,所着重的东西,其实都只是一个屁。
  我要在所有方面都要超越你。
  晨曦突然转头对身后蠢蠢欲动的金毛警告了一声:“不能动我的香菇鸡肉。”然后,走进了储物室里。
  金毛顿时耷拉了一下耳朵,但又没有啥能给他泄愤,只好对着躺在瓷砖地板上吃着奶油蛋糕的博美汪汪两声以示不满。
  博美听到他的叫声抬起头来眨眨眼,又看着奶油蛋糕眨眨眼,最终决定放下做小弟的觉悟,安安心心地继续享受美食。
  金毛又气急败坏地叫了一声,躺在地上滚了两圈。
  晨曦才不管这只笨狗,他打开储物室的大门,里面灰尘布满,晨曦已经六年没有打开过这扇门了。这里藏着很多藏着许多回忆的东西,也有很多从前有用然而遭到时代废弃的东西。
  有晨曦儿时的玩具,还有姐姐小时候穿剩下的衣服,娃娃,书籍等等,但更多的,是父母为晨曦制造的一些稀奇古怪逗他开心的科学仪器,比如百分百夹中娃娃机,比如六条腿绝对不会摔倒的小单车,比如,姐姐和他坐在上面能够持平的跷跷板。
  但是他的姐姐已经不在了,他的父母也已经不在了。
  从前他认为自己还没有能力承担起这份责任。但是,他如今已经十六岁了,是时候该承担一些从前他不敢面对的责任了,所有的人,都是需要成长的。与其被动地接受成长的过程,还不如主动地挑下必然要接受下来的重担。
  比如说挑战他那个现在不知道已经强到了什么境界的姐姐。
  比如直面他十岁那年的人生。
  扒拉开面前一个沾满灰尘的巨型哆啦B梦,没想到那哆啦B梦突然在地上翻两圈之后坐在了地上,吭哧吭哧得说起话来,差点吓晨曦一跳:“来来来,我们来玩剪刀石头布!”然后多啦B梦举起手,等待晨曦。在制造它的时候,晨曦的父母就在多啦B梦的眼睛里安装了摄像头装置和微笑神经感应装置,它会和晨曦同时出手。
  而晨曦知道,多啦B梦只会出拳头。
  如果是十岁那年,晨曦一定会出布,因为他觉得和多啦B梦猜拳一直赢很有趣,而且多啦B梦会发出各种声音来催促他快点出手:“快点儿呀,我等的花儿都谢了。”比如这时候,多啦B梦再次说出了六年前说了无数次的话。
  但是晨曦出了剪刀。
  因为他觉得自己输了,他输给了时间,他输给了爱他的父母,整整六年,他才敢揽下这份悲伤。
  只听多啦B梦裂开它巨大的嘴用恼羞成怒的声音说道:“你怎么这么笨啊,明明我都只会出石头,你还出剪刀”说着用它那小短腿站起身来,用沾满灰尘的圆手轻轻地拍打晨曦的头,然而六年以来,晨曦已经长高了许多,它的手最多只能落到晨曦的肩头。
  晨曦并没有阻止沾满灰尘的手落到他的肩头,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多啦B梦的大眼睛。
  晨曦突然笑了起来,因为他从来没有输给过这个多啦B梦,他从来没有听过多啦B梦说这样的话,不禁觉得有些好笑,然而鼻头却越来越酸:“是啊,我真的是好笨啊。”
  说着,他笑着留下了两行眼泪,虽然时间一去不复返,但少年人终究会承载老人的意志,无畏的向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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