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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这是今年的最新款,材质是羊猄皮,也就是羊皮的反绒。羊猄皮相比羊皮感更加细腻,更柔软舒适,透气性也高好。
羊猄皮与牛皮反绒相比,优势更大。第一,它不会像普通的皮鞋一样闷脚。第二,牛皮过于笨重,就算是头层牛皮,也比不上羊猄。
关键就是牛皮非常粗糙,纹路纵横。如果是男鞋,还可以说是粗犷、硬派。可是做为女鞋,自然是羊猄的光滑、细腻、柔软更适合。
先生,你要不要让女朋友试穿一下?”商场里,女导购卖力地推销道。
这款红色高跟鞋也确实漂亮,特别是红色非常正,就像刚才的冰糖葫芦的红,艳而不妖。左鸿烈心里满意,却不说什么,只是看向林琳,由她来决定。
林琳皱着眉,抿着双唇,握着的手上力气明显大了点。足见她虽然下了决心,可是真正面对红色高跟鞋,她还是有点紧张。
这种情绪很普遍,很正常。就像一个好学生,虽然随时都准备着考试,可是真坐到了考场里怎么可能不紧张呢?
沉思片刻,林琳摇了摇头。可能是担心被误会她是临场怯懦,她看向左鸿烈解释道:“我妈妈那双应该不是这种绒绒的。”
话音未落,导购就指向旁边的一双,抢话道:“那您看这双怎么样?小羊皮外覆红色真丝。真丝绸缎面的亲肤性是最好的,而且这种亮红色格外的喜庆。
如果您是平常穿着的话,这儿还有更深一的酒红,浓重而泛出暗黑,哑光不张扬。艳丽中透出典雅庄重,非常适合职场女性。”
导购正要拿起这双酒红色高跟鞋,左鸿烈连忙上前一步,拦下了她道:“不用拿了,我女朋友不是要这种绒面和缎面的,而是要纯皮质的红色高跟鞋。对吧?”
导购愣了一下,和左鸿烈一起看向林琳。左鸿烈是在探询林琳对“女朋友”这个称呼的反应,导购则有点弄不清到底是谁在挑高跟鞋,谁掌握着选择权。
左鸿烈观察到林琳脸上挂着微笑,眼皮自然垂下,嘴角眼角都拉出细缝,含着淡淡的笑意。这下子,他忐忑的心才放了下来,心里的“小人”握紧拳头,叫了声:“Yeah!”
这时候,再看向林琳要的双脚,只见她的脚尖已经向内撇着,指向了左鸿烈的脚尖!很明显,经过了亲密接触后,哪怕理智上还没有完全爱上左鸿烈,身体上已经不自觉地渴望接触了。
林琳没注意左鸿烈在观察她,她现在的心思都在鞋子上。仰头环顾,只见高大的鞋架上排满了女鞋,琳琅满目,样式繁杂,色彩各异。
出于女性的本能,她心里也有点欢喜,也在想象着自己脱下脚上这双笨重的大头皮鞋,换上那些纤细轻巧的尖头高跟鞋的样子;想象鞋跟敲击地面,发出那清脆的哒哒声;想象着她自己颀长秀丽的身姿,穿上高跟鞋后,是不是和妈妈当年一样,走起路来身姿摇曳,格外美丽。
可是欢喜的阳光洒下,伴生出浓浓的阴影。她忍不住有些忧虑——她一直只会打打杀杀,会不会又像13岁那年,一穿上去就把鞋跟踩断了?或者她会不会一走路,就像左鸿烈一样扭到了脚,要跌倒在地上?
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是很窘迫,丢人的。她心虚地看了左鸿烈一眼,却猛然想起他身上窜出的闪电,还有他精通的幻术。
特别是一周前,两人约战时,左鸿烈高高跃起,如泰山压顶般,有若千钧之势,慑神夺魄的凶悍勇猛,牢牢印在了她的心头。甚至让她产生了不可力敌的错觉。这些是她绝不容许的。
不行,绝对不能输,更不可以认输!
就像左鸿烈说的要想战胜幻术,就必须正视自己,洁持修行。她的性格正是一往无前,越挫越勇,怎么能在这小小的高跟鞋面前退缩呢?
如果连这点困难都无法战胜,她的修炼还如何进步?
《千丝万妙应愿宝经》脱胎于千手观音!元婴成神,当救苦救难;炼气筑基,须“自助天助”。
不能自己解脱困厄,就会永远困在五行之中,无法实现阴阳变化,就不可能神魂圆满,灵气自如,凝结金丹。
而左鸿烈修习阴阳类功法,只要觉醒,就可以不断积累,直指金丹,并不会有太多滞碍与瓶颈。
林琳绝不希望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做为看客或者陪侍,去参加左鸿烈的品丹大会。
两人虽然相识不久,却几乎天天在一起,工作、生活、习惯、性格几乎无话不谈。她和左鸿烈相知相识,到今天的彼此接纳,相互依恋。
走过这一路程,虽然只用了不到两周。可是这短短的时间里,他们彼此都在观察、考验着对方,也在思考、反思着彼此。
左鸿烈为了她不断地主动出击,从在X光室的调笑,到主动出击假扮男友,还有兴趣相投地一起修炼、对战,以及不为外人所知地分享了她的秘密,并不断鼓励、刺激着她从修为到心灵变得更加强大。
他是一个知心的恋人,一个可以让双方不断成长,而不是沉醉在温柔乡里的恋人。她自己呢?
林琳看向左鸿烈,她要做他的知心人,要能促进他的成长,甚至要保护这个男人。
因为他让自己找回了真正的自我,而不是任由13岁时的天真,沉沦在记忆遗弃的荒原。
“南有樛木,葛藟纍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林琳耳边突然响起了母亲生日时,许愿吹蜡烛时,总要念诵的诗。
烛火摇曳,照在母亲祥和、亲蔼的脸庞上,也照出了她额头上的皱纹与白发。
“我要像母亲一样的和善坚强,但不会像她一样把整个人、整颗心依附在他人身上。
我会帮助左鸿烈!也要不断挑战左鸿烈!我们是恋人,却不是樛木与葛藟,而是两株橡树。我们要有自己的空间,守着自尊与傲骨。”
下定了决心,林琳主动地绕过左鸿烈,走向那双最吸引人的亮光红绸高跟鞋,轻轻捧在手里,笑着对愕然张开大口的左鸿烈说道:“我和妈妈不一样!我要选择我喜欢的!我试试这双。”
不等左鸿烈回过神来,女导购虽然也是一头雾水,不清楚林琳在说什么。可是她是导购,只要知道顾客喜欢就行,用不着去理会其他。
于是她抢上一步,拉过一个小沙发凳,热情地招呼道:“既然喜欢,就坐下来试穿一下。我去给你拿个镜子,你可以好好看看穿上漂不漂亮。”
林琳坐下来,向左鸿烈摇了下手上的鞋,然后放下来,一边穿,一边问道:“怎么样?我的眼光是不是比我妈妈好?”
说着她就站了起来。只用脚的前后两点撑地,林琳一时间,也有些不适应,下意识地张开了双臂。左鸿烈赶忙窜过去,轻轻托着林琳的手臂。
林琳却一抬胳膊,挣脱开来,然后收回双臂,缓缓迈出了一步。她的灵力涌出,遍布脚底,又渗入鞋面。不过两三步间,她的双脚和鞋子就像融为一体,一点隔阂也没有了。
哒……哒……哒,林琳先是小步慢走,一步一停。然后就是哒哒哒,如敲击乐一样连绵的声响,她快步在了鞋架前走了两个来回。
当导购拿着镜子过来时,正看到林琳跨出一在步,啪地重重踩在地上。重重的响声让她头皮一紧,又担心又心疼,唯恐鞋子坏了,或者这位顾客不买,忍不住摆手惊呼道:“不能这样试穿啊!”
看到导购惊慌的样子,林琳莞尔一笑,竟然抬起一只脚,踩着另一只的鞋跟,一旋身转了好几圈,然后稳稳停下来,面向左鸿烈,眨着又大又亮的眼,戏谑道:“怎么样?这双我要了。要不我也给你买一双?不过,你可得穿上让我看看哦!”